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08.16招标公告 > 长纤塘公园驿站工程招标公告

长纤塘公园驿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16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嘉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16
地 区:嘉兴市
内 容:序号内 容 *工 程 综 合 说 明工程名称:长纤塘公园驿站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纤塘公园内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取费类别:自行判断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要求
 
招标公告正文
序号
内       容
1
工程名称:长纤塘公园驿站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纤塘公园内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3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取费类别:自行判断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长纤塘公园驿站工程建筑、水电安装、建筑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
建设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统筹
3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外企业建造师备案详见嘉建(2015)1号文件要求)
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具体按照嘉开管办﹝2018﹞76号文关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
5
现场踏勘及答疑: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疑义,请于2019年8月19日16:00时前,以不署名的电子文档形式及时提出,并将疑问发至2234454547@qq.com邮箱中,招标人将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jxedzsp.gov.cn/jxedzztb/)上统一予以答复。                                                        
6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四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商务标电子光盘一式2份。
7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主楼303会议室
8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9:30时
地点: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主楼303会议室
9
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估法                
10
投标有效期:60天
11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12
本工程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叁仟零壹拾贰元整(¥:1393012元),凡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13
为防止投标人恶性竞争、低价抢标,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嘉兴市2019年上半年度建设工程招标风险警戒值”规定,本工程招标风险警戒值为 15%(不含)。投标报价低于投标警戒值时,该投标报价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
14
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部分应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和备案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
15
特别说明: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书面反映 ,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异议。
 
 
一、总  则
(一)工程说明
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
(二)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长纤塘公园驿站工程建筑、水电安装、建筑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方式
本工程按照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
(四)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五)投标资格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确定投标人资格。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单位提交前附表要求相关资质证书以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和具备投标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六)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发包人有权罚没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另选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由前附表、投标须知、主要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报价表、辅助资料表等组成。
2、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二)招标文件解释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电子文档形式及时提出,并将疑问发至2234454547@qq.com邮箱中。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电子文档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澄清文件上传于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jxedzsp.gov.cn/jxedzztb/)。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三)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于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jxedzsp.gov.cn/jxedzztb/)。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电子文档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且必须经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如果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报价
(一)报价编制依据
1、本工程报价采用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编制,投标报价按照综合单价法进行。各投标单位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等相关国家计算规范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 等定额以及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数、指标等自主投标报价。
2、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属于必须计算的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计取,费率应不低于施工取费费率的下值,其余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标化工地增加费”除外)可参考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
3、规费:根据《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的通知》(嘉建办〔2019〕34号)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实际交纳“五险一金”情况自主确定规费费率,但最低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
4、税金:本项目计税方式要求采用一般计税法,根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增值税税率按9%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人工费、主要材料价格可参考近期《嘉兴造价管理》、《浙江造价信息》信息价及有关补充文件自行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时,各单位应按招标人统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法的计价方式进行编制,报出总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一定范围风险因素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和一定范围风险因素等各项应有费用。
3、投标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列明的根据投标单位施工方案自行扩展技术措施项目除外)。投标人须对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误,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经招标人认定后方可变更。
4、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答疑、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及企业定额或本省2018版计价依据自行确定并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技术措施项目必须报价,不可漏项,投标人可根据本单位施工方案自行扩展技术措施项目计入此次报价,无技术方案而扩展的技术措施项目报价,视为擅自调整工程量清单,按商务标详细评审未通过处理)。技术措施费为一次性包干费用,结算时不随工程量的调整而调整。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投标人认为必须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应全部考虑在报价中,未在报价中体现的视作已综合在单价中或已全部优惠。
5、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6、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施工方自行解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方自行考虑综合计入投标报价中。施工期用水、用电涨价风险因素一并综合考虑计入报价。
7、投标人在填报价格及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工程质量检测(包括所有原材料进场复试)等按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送检,所需一切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
8、若施工过程中遇到与其他项目需交叉施工的,由施工单位自行协调处理,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该因素。本项目进场施工时,主体工程均已完工,施工单位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需无条件修复,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内,今后不另增加。
9、投标人应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发包方不提供废料的堆放及处理场地,投标人自行考虑解决措施,运输路线、运距(包含二次搬运)由施工单位勘察现场后自行确定,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废料堆放位置需按规定进行审批,若发现未经审批违法堆放现象,招标人有权暂停发放工程款,待整改完成后后再行发放,同时扣罚本合同价款的10%的工程款作为罚金,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10、本工程招标人对部分主要材料品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明确所选品牌;投标人未明确的,视同认可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推荐的品牌范围内任意选择,结算价格按投标报价不作调整,上述风险因素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11、本项目严格执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管理办法(试行)》,中标单位要开设农民工工资预储专用存款账户并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工资卡,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将按农民工工资或劳务费所占的合理比例列入存款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上述因素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费用不作调整。
(三)价格调整
1、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采用 总价合同 ,工程结算时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除约定的范围外,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结算时其投标费率、综合单价、工程量等均实行固定包干,除了合同专用条款11.1条规定之外,其余内容单价均不得调整。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具体界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核准备案之日起计算)自行复核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引起工程造价增减额累计超过中标价2%以上的,中标单位应立即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复核报告(必须含造价差误额,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等资料),并在招标单位发出核对通知的一周内与原编制单位进行复核,否则视为认可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不再作调整;增减额累计在中标总价2%(含)以内部分不作调整,超过2%以上的部分应由原编制单位负责核实报招标人同意后,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予以调整。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无异议或未按时限提出复核报告的,视为已接受招标工程量,结算时工程量不再调整。
3、结算时,新增项目(含变更主材)项目组价时管理费、利润费率按投标报价时各项目管理费、利润费率中最低费率计取。
(四)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及商务电子文档(CD光盘)一式两份,单独装袋密封,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商务报价:投标单位必须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总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主材表等商务报价内容装订入投标文件内。
《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书面不作要求,但必须包括在投标电子文档中,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须将上述计算表、分析表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提供给招标单位。
3、资格后审资料及资信材料:投标单位必须应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浙备案证(若有)及注册建造师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等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及企业信用评价截图打印材料加盖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内。
(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制作时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提供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违约责任按照关于印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开管办〔2018〕76号)文件执行。
(四)招标答疑会及现场勘察
    l、投标单位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2、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3、招标人就本项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jxedzsp.gov.cn/jxedzztb/),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l、投标单位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均要求打印,封面加盖投标单位的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4、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报价书必须盖有编制者的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专用章(建筑专业)。造价工程师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对其签署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个人执业责任(但并不因此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密封与标志
    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和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单位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  
 
六、开  标
(一)开标
1、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随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提交齐全上述证件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2、开标会议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单位参加。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无效
1、标书制作不规范的:
标书应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标注正、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并要求装订成册,装袋密封,凡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
3、逾期送达的;
4、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投标报价书中投标报价合计大写不写的;
6、投标文件封面未加盖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7、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出现两个报价,未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投标文件公布
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目标等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四)唱标和记录
    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确认。
 
七、评  标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经济技术开发区评标专家库中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3名组成,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二)评标原则
    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
(三)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推荐经评审后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有效投标单位少于3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报价仍具有竞争性时,可继续评标。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细则。
(四)投标文件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文件符合性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所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六)评标内容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八、授予合同
(一)中标通知书
1、招标单位根据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与招标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签订
1、招标单位将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中要约、承诺,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后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第二章  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长纤塘公园驿站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纤塘公园驿站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纤塘公园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开发区财政统筹   。
5.工程内容:占地面积约3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长纤塘公园驿站工程建筑、水电安装、建筑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浙江嘉兴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当事人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 份,承包人执 4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14648324-4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嘉兴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         地  址:                     
邮政编码:314033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孙寅聪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573-83677762                  电  话:                     
传  真:0573-82275297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开户银行:                  
账  号:334601000012015717062          账  号: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