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18年-2019年度生态样板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18年-2019年度生态样板河道整治工程已经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一标段工程地点为刘桥镇前进河、西南横河、窑厂横河、文港竖河;二标段工程地点为刘桥镇东北横河、西北横河、东北竖河、徐家桥港、凤王河。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河坡整治51288m2,木桩护岸13596m及绿化。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刘桥镇2018年生态样板河道整治、二标段为刘桥镇2019年生态样板河道整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投资额约为474.3万元;二标段投资额约为395.7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竣工日期:2019年12月。 2.2招标范围:整坡及土方回填、6700米河道3米Φ12cm联排木桩、土工布及生态袋(绿色)、绿化(桂花、紫薇、红叶石楠球) 及种植百慕大草籽(三级养护2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注:投标单位可以二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及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余下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中标。商务标的评标办法每个标段单独抽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3.4因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未与本区招标投标平台实现对接,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企业无法在招标投标平台内锁定。动态资质核查的即时结果无法涵盖整个招投标流程且无法追溯历史及区间节点,故动态考核即时结果不作为本次招标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投标风险,中标人如因此不能进行合同备案,中标人必须承担所有后果。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8 月 15 日17时00分至2019年 8 月 26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其中招标文件费100/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每标段(采用招标通方式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 8 月 26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抽签入围方式(每标段单独抽取)。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①投标单位少于20家的(含20家),全部进入资格审查;②投标单位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含50家),通过系统抽取方式确定12家进入资格审查,后12家投标单位作为替补;③投标单位超过50家的, 通过系统抽取方式确定30家进入资格审查,不再抽取替补投标单位。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
地 址: |
通州区为民路1号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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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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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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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86281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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