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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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2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东站中央空调 招标编号:上铁物招(****)-***号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东站中央空调,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包件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
关键词: | 空调 铁路 路 |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东站中央空调
招标编号:上铁物招(2019)-131号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东站中央空调,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内容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低环温风冷热泵机组 |
制冷130kW/制热138kW,电功率39kW,制冷剂R410a |
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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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立柜式变风量射流机组 |
制冷(热)量105kW,170kW |
台 |
14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一: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1.1、营业范围: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或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1.2、认证许可: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投标设备《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和投标设备通过空调节能CRAA等认证证书;具有低温型风冷模机组性能检验装置GMPI认证证书;具有(CNAS)认证的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证书明细需有“风冷冷水(热泵)机组”,本次制冷量包含在测试范围内;
2.1.3、财务能力: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其代理品牌的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1.4. 质量保证能力:
(1) 须提供2015年以来具有空调检测资格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2)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1.5、供货业绩:提供近3年所投品牌同类机组在国内铁路、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的供货业绩合同,并提供对应的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2.1.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接受近3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2.1.7、其他要求:
(1)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连云港地区设有固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须体现出投标物资售后服务营业范围)。
包件二: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1.1、营业范围: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或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1.2、财务能力: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其代理品牌的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须提供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2.1.3. 质量保证能力: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2015年以来具有空调检测资格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2.1.4、供货业绩:提供近3年所投品牌同类机组在国内铁路、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的供货业绩合同,并提供对应的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2.1.5、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接受近3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2.1.6、其他要求:
(1)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连云港地区设有固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须体现出投标物资售后服务营业范围)。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08室。
3.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3.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表(见附件1)。
3.6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6.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e-shrailway.com)上发布。
8.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0007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人银行帐户
开户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银行开户账号:1001215509300242446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银行行号:102290021553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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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标段/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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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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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 | |||||
联 系 人 |
姓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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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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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标段/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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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