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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0沪昆高速公路金华互通至浙赣界段改扩建工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重新招标)第1标段(E3300000001000653012001)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16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16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主线起点顺接一期改扩建工程终点,起点左幅桩号K***+***(右幅桩号K***+***),路线沿原杭金衢高速公路线位,经***(***、***)、***(***、***、***、***),终于浙赣省界主线收费站,桩号K***+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主线起点顺接一期改扩建工程终点,起点左幅桩号K320+056(右幅桩号K320+488),路线沿原杭金衢高速公路线位,经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衢州市(龙游县、衢江区、柯城区、常山县),终于浙赣省界主线收费站,桩号K457+284,路线全长约136.796公里。本项目设计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起点金华互通至衢州西互通段(K320+488-K403+295)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42m,衢州西互通至终点段(K403+295-K457+284)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41m。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双轮组单轴100KN。 1.2 招标标段及招标范围:为加强项目档案建设,提高项目档案管理水平,依照《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办法》(交通部 2004 年 3 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 65 号)等要求,现决定对本项目全过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工作进行招标。本次档案咨询服务招标设1个标段,档案管理第1标段主要内容:1、按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档案资料归档要求对项目业主(含指挥部和第三方服务单位)全过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对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书、财务、建设等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整理、组卷、编目、复制(按档案验收要求)、装订、归档(含电子扫描、归档)、登记备份,指导档案库房建设、设施配备,开展档案管理、台帐建立;配合信息化建设和完成数字化档案整理等工作;做好档案验收申报材料的编写工作,保证通过档案专项验收;2、对施工和监理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进行指导、培训、检查等工作。1.3 服务周期及质量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发包人服务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档案专项验收,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35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自 2014年 7 月 1 日(以验收报告或验收通过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公路工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并有通过公路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的档案服务。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和验收报告(或验收通过证明)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执业资格;

2、具有档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委托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招投标银保通”)统一收付,具体操作见“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专户名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专户账号:330016161270591681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5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1、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或投标专用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认可的银行保函。

3、保证金联保: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银保通”平台显示“已关联”。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投标专用账户的,该账户的资金来源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资金转入24小时后方可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以便开户银行查验资金来源。对来自非基本账户的资金,不得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将予以拒收或原路退还。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项目关联成功后,若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不足三家等情形,“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开标(投标截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10天,“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招标人将中标合同报省招标办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的,其保证金的退还请投标人联系保证金专线0571-85215195办理退还手续。

6、招标项目中止的,招标人向省招标办办理招标项目中止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7、招标项目(标段)有投诉等特殊情况时,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特殊情况处理完毕,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将中标合同报省招标办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的,除招标人事先告知省交易中心已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或中标人以外,“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其他所有投标保证金(含中标人)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名单及延长的期限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同时送省招标办备案。

10、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省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将自动划转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咨询电话:***

  协会联保:0571-87631180


二、实质性响应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行业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 5、拟派项目负责人***

6、 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 委托书)和验收报告(或验收通过证明)复制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二)评审打分资料:

1. 符合打分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2. 符合打分条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

以上(一)、(二)条涉及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证书、资料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料原件送到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属打分评审资料的,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


三、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4人;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保证评标委员会实际参与评标的成员符合5人及以上单数的前提下,如出现1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自动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四、否决投标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因系统原因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但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的;

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的;

? 4.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的;

4.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的;

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9.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 10.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

11.主要的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

12.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

14. 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被省发改委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内的;

? 15、投标人被省发改委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

16.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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