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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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8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依据洪财采备〔****〕***号函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就***环湖绿道PPP项目、***新滩美好未来**PPP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磋商小组选择确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环湖绿道PPP项目、***新滩美好未来* |
关键词: | 政府 |
依据洪财采备〔2019〕441号函要求,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洪湖市环湖绿道PPP项目、洪湖市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磋商小组选择确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2019-441号
二、项目名称:洪湖市环湖绿道PPP项目、洪湖市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法律咨询服务
三、磋商内容:洪湖市环湖绿道PPP项目、洪湖市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法律咨询服务
四、采购预算:64万元 (一包32万元,二包32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18时00分止,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磋商小组选择确定的磋商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8日15:30时整(15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磋商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2936466113@qq.com。
十、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
十一、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采购人:洪湖市财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