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6 |
---|---|
截止日期: | 2019.09.02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公告预览 ******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 |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B07-装修工程 |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 | 1 | 项 | 3,707,255 | 3,707,255 | 25000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均无在建项目,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下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