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教育局的委托,对丽水市教育人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采购编号: 浙鼎峰磋商【2019】103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教育人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5.采购内容:丽水市教育人事管理系统(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玖万伍仟元整(?695000.00)。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6.2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3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4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 8 月 16 日- 2019年 8 月 23 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564786777@qq.com。
9.磋商保证金:无
10.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11.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
12.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26 日9:00(北京时间)。
15.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年 8 月 26 日9:00(北京时间)。
16.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17.联系方式***
17.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林秋丽 联系电话:0578-2571155 传真:***
质疑联系人:蓝浩 联系电话:0578-2571155 传真:***
地址:***
17.2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教育局
联系人:詹惠淇 联系电话***
地址:***
1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传真:***
地 址:***
18. 本公告网址:
www.zjzfcg.gov.cn、www.lssggzy.com
19.特别提醒: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
采购人:丽水市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