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富川瑶族自治县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第二批)(县财政局实施部分--富阳镇、莲山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第二批)(县财政局实施部分--富阳镇、莲山镇)
二、项目编号:FCZFCG2019-G-153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
2、工程建设规模与内容:本工程为道路硬化工程,水利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计划工期:60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采购预算金额:110.5223万元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五、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还应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不接受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磋商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磋商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六、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磋商人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30分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以上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报名)。到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富川县朝阳路76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6.2文件售价300元/套(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磋商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川支行
银行账号:660400083421500020
八、文件递交和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7日16时10分,地点为:富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二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十一、
监督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采购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