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6 |
---|---|
截止日期: | 2019.09.17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大化*****年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大会战家庭水柜净水消毒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C****-G*-*****-ZC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化*****年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大会战家庭水柜净水消毒设施采购已由*******人民政府办公室以 |
大化县2019年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大会战家庭水柜净水消毒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C2019-G1-00184-ZC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化县2019年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大会战家庭水柜净水消毒设施采购已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大政办发【2019】42号文批复了工程实施方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大政复【2019】340号文下达了资金。项目法人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9〕32 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化县2019年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大会战家庭水柜净水消毒设施采购;
项目名称:HCZC2019-G1-00184-ZC;
建设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境内;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5个标段,内容如下:
1标段:采购净水消毒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清单,合同估算价约1300万元。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供货安装地点为板升乡、七百弄乡、六也乡、都阳镇、大化镇。
2标段:采购净水消毒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清单,合同估算价约700万元。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供货安装地点为雅龙乡。
3标段:采购净水消毒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清单,合同估算价约640万元。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供货安装地点为 江南乡、古文乡、贡川乡、共和乡。
4标段:采购净水消毒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清单,合同估算价约290万元。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供货安装地点为北景镇、乙圩乡、岩滩镇、古河乡、羌圩乡。
5标段:采购净水消毒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清单,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供货安装地点为百马乡。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安装、保管费用。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各项货物性能条件的货物,一旦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招标人有权拒收该货物,且取消该中标人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注: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为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要求为户用型净水器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提供所投产品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净水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净水器产品有效的检验报告,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消毒产品设备如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生产类别分类目录中产品,则须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者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3.2 信誉要求:
3.2.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3.2.2 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2.3 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3年(本项目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具有净水器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否则无效。业绩有效期以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日期为准。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3针对单个标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出具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基础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自2019年 8 月 26 日至2019年 8 月 30 日止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ec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由于现场收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费用并开具相关凭证,建议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会现场缴纳费用,以免耽误投标)。
4.2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9年 9 月 6 日18:00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8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9年 9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肯旺桥(五桥)西北侧,具体开标室见当天的电子LED大屏安排】五楼开标厅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大化县大化镇建丰北路东五巷1号
邮 编:530800
联系人***
电 话:0778-581216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3楼B座
邮 编:547000
联 系 人***
电 话:0778-2206666
传 真:0778-2206699
E-mail:bhzc1899@163.com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778--2303828
河池市水利局:0778--2290116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9 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