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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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交易登记号:JS-ZB(****)-***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镇明盛路(方阳路-雁湖路)**工程及姜山镇明阳**段(人民西路-振狮路)**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 |
交易登记号:JS-ZB(2019)-078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镇明盛路(方阳路-雁湖路)新建工程及姜山镇明阳路南段(人民西路-振狮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9]90号及鄞发改投[2019]123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其中镇明盛路新建工程北起方阳路,南至雁湖路;明阳路南段新建工程北起人民西路,南至振狮路交叉口。
项目规模:姜山镇明盛路(方阳路-雁湖路)新建工程路线全长为256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24米,具体横断面布置为:2×(8米车行道+4米路侧带),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及附属工程;排水管、给水管及其他市政管网;道路配套路灯、绿化、交通环卫设施等。姜山镇明阳路南段(人民西路-振狮路)新建工程路线全长为314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16米,具体横断面布置为:2×(5米车行道+3米路侧带),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工程;排水管、给水管及其他市政管网;道路配套路灯、绿化、交通环卫设施等。
结构层数:/
项目估算总投资:总投资约:4879万元;其中姜山镇明盛路(方阳路-雁湖路)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8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限额设计1115万元);姜山镇明阳路南段(人民西路-振狮路)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9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限额设计1867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服务工作等。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壹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壹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安全要求:合格
设计周期: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10日历天;勘察10日历天(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同步);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市政类或道桥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须提供2019年5月、2019年6月、2019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勘察负责人***
其它要求: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勘察设计)信用等级须具有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⑤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联合体投标1、项目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ggjy.nbyz.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财政审计办公室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81110101302303630(备注0090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2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0日15: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注: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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