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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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珠光锦苑工程(**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S********* 工程名称 珠光锦苑工程(**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欣满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
珠光锦苑工程(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GYS201908010 | ||||||||||||
工程名称 | 珠光锦苑工程(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建设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欣满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高邮经济开发区 | ||||||||||||
工程规模 | 75131.23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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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9/8/16 | ||||||||||||
集中报名地点 |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0:00到0:00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见公告附件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见附件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8/16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8/21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一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珠光锦苑工程(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邮发改【2019】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欣满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珠光锦苑工程(高邮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建设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高邮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5131平方米 ?????? 2.1.3合同估算价: 约2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8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10月1日 ,竣工日期: 2021年12月18日 2.1.5 其他: 该项目层高2+27层,装配式结构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 具备经扬州市内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8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企业自 2015年08月16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造价13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竣工验收报告之日向后推算、有效期以本次资格审查时间对年对月对日计算)。业绩有效期为4年(竣工验收报告之日向后推算)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资审文件要求 √自 2017年08月16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18年08月16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 2019年05月16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资审文件的获取4.1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08月16日至2019年08月21日; 4.2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工程建设信息网 ;
5.1 资审截止时间为 : 2019年08月27日15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地 址: 高邮经济开发区 地 址: 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邮 编: 225600 邮 编: 225600 联 系 人: 赵姿 联 系 人*** 电 话: 13773319193 电 话: 0514-84683793 133281422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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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 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30号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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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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