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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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8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晋江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永农招标[****]**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B标--**镇塘下村污水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镇塘下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补助及镇村自筹 ;招标人为 *****镇塘下村民委员会 。委托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永农招标[2019]2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B标--永和镇塘下村污水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晋江市永和镇塘下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补助及镇村自筹 ;招标人为 晋江市永和镇塘下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永和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为420.7189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型: 市政公用工程 ;
(2) 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B标--永和镇塘下村污水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420.718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道工程、路面拆除与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20718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15日至2019年 8 月 21日(北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资料自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市青阳街道金明花园F幢9-10梯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2.1单位介绍信(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当天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4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8 月 28日14 时30 分,提交地点: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6号楼二楼大会堂;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晋江市人民政府(http://www.jinjiang.gov.cn/)、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及晋江市永和镇塘下村民委员会公示栏 上发布。
9.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 晋江市永和镇纪委办
地点: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永和镇塘下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 13505022289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电话: 0595-85899307 传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