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静安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安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06-044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9-0372201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静安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年预算费用165万元。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服务期三年(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7、采购预算金额:1650000.00元(国库资金:16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8-15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22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组织);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原件扫描件(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截图上需显示系统时间);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被授权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15 18:00:00至2019-08-22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成功后须于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前往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进行现场提交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需提交的资料同网上上传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交地点: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208室。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9-05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9-05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陕西北路91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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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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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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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70 |
邮编:2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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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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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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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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