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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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6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第一初级中学凤鸣路校区校园文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CGG********* 一、***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第一初级中学委托招标的***第一初级中学凤鸣路校区校园文化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 |
关键词: | 中学 校区 路 |
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凤鸣路校区校园文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CGG201908015
一、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委托招标的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凤鸣路校区校园文化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教学区文化制作及安装:导视牌、造景墙、走廊挂牌、造型牌、柱子装饰、墙面广告、楼层索引牌等制作、安装。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招标范围:教学区文化制作及安装:导视牌、造景墙、走廊挂牌、造型牌、柱子装饰、墙面广告、楼层索引牌等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30日历天。
4.项目地点: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凤鸣路校区校园。
5.质量标准:合格。
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二年。
7.预算金额:人民币78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8月15日起
2.领取地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o-WdWTMM_y3uOWGK4KZPQ
提取码:8iz4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牛文瑜、臧久涵 电话:***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6日时9时:00分。
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开标1808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支行,帐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七、评定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
八、付款方式
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50%,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支付中标价的30%,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注:工程支付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工程支付金额。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 联系人:董亚 ,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文瑜、臧久涵 电话:***
电 子 邮 件***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9年8月15日
附: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保证金有效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评分细则:总分为100分,具体打分方法如下:
1. 投标报价(60分)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得60分,其它投标人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2. 技术指标响应情况(15分)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具体配置要求”的得15分。★号参数一条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非★号参数一条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
3. 施工方案及样品(15分)
根据投标人的施工方案对下列内容进行评审:组织机构配备及劳动力计划、主要工具等配备;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及施工进度计划表。方案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在13-15之间打分。不提供不得分。
4. 业绩(6分)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校园文化业绩的(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须体现时间和金额,未体现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招标人公章)。有一项得3,累计得6分。
4. 售后服务(4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式、服务人员配备、响应时间、故障维修、应急方案、免费维护时间等,评委根据其合理程度在3-4分区间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