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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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5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部分地方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 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条件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部分地方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已由塔地交公字[****]**号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总投资暂定***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下达、地方自筹。招标人 |
关键词: | 监理 道路 路 |
乌苏市2019年车辆购置税补助部分地方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
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乌苏市2019年车辆购置税补助部分地方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已由塔地交公字[2019]26号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总投资暂定6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下达、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苏市交通运输局,现委托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设置 1个驻地监理组,暂定计划工期为:2019年9月12日开工,2019年11月10日交工,总工期60日历天。项目概况及项目地点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规模(km) |
公路 等级 |
项目概况及工程内容 |
工程所在地 |
监理人员数量 |
乌苏市2019年车辆购置税补助部分地方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 |
5 |
四级及以上公路 |
招标文件、补遗书及施工图等规定的全部内容 |
乌苏市 |
6 |
(注:具体道路里程、公路等级按实际测设里程和等级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企业近三年内(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三个单项里程不少于5km的四级及以上监理业绩或累计不少于20km的四级及以上监理业绩。并已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网页截图。驻地监理组组长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JGZ)及以上资格,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债务问题等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2) 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地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3)被各级劳动部门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8月15日至 2019年8月19日(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前请致电),每日上午10:00 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驻地监理组组长注册证书、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企业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并附带以上证书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塔城市烟草公司对面太平洋保险二楼)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5日11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苏市沂疆大酒店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乌苏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