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5 |
---|---|
截止日期: | 2019.08.21 |
地 区: | 郴州市 |
内 容: | 公告预览 ***寨前镇汶江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谈判公告 ***寨前镇人民政府的***寨前镇汶江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号 委托代理编号:HNGP-CXGD****-***)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 |
桂东县寨前镇汶江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谈判公告
桂东县寨前镇人民政府的桂东县寨前镇汶江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19】0007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GP-CXGD2019-008)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投标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寨前镇汶江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
2、政府采购编号: 桂财采计【2019】0007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GP-CXGD2019-00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
|
桂东县寨前镇汶江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
一项 |
¥94.3 (综合单价请参阅桂财评[2019]38号文件。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
桂东县寨前镇汶江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
见谈判通知书 |
见谈判通知书 |
见谈判通知书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2)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1.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材料;
1.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自公告之日起“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结果截图为准);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林业及生态工程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相关行业工程建设资质证书;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谈判回复确认函》及《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谈判通知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谈判通知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说明(如有)。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齐全,字迹清晰,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询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 年8月 20 日18:00(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七里大道138号聚贤庄二栋一单元3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9 年8 月 20 日 17:30 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 上午 9:00 )(北京时间),地点为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东县政务中心三楼315开标室)。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否则,将被拒绝。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 人:桂东县寨前镇人民政府
地 址:桂东县寨前镇
联 系 人***
电 话: 0735-867114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
电 话:0735-2112188
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38号聚贤庄二栋一单元302室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郴州市工商银行财兴支行
账号:1911 0212 2920 0049 445
日 期: 2019 年 8 月 15 日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贵公司代理的谈判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的谈判活动。现就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谈判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此致。
敬礼!
被通知的供应商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