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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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0 |
地 区: | 常州市 |
内 容: | *、工程名称:《薛埠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项目 *、招标人:*****区薛埠镇人民政府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薛埠镇;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指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管 |
关键词: | 规划 |
1、工程名称:《薛埠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项目
2、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薛埠镇;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施工工期:90日历天;
(4)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指南》、《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管理规程(试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指标(试行)》等相关技术要求修编《薛埠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内容包含根据乡镇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规划期内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全力加速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5)项目预算:约12万元。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环境类咨询服务;
(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0日;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7:00 时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
a、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一);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d、投标项目负责人***
e、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
注:报名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二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材料携带不全或有瑕疵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报名。
(5)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7、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格预审合格者全部入围。
8、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以现金(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的形式在开标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拿信封密封,信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无息)。
9、付款方式:项目完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0、本工程评分办法:最低价中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出现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
11、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事宜。
1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换。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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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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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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