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
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如果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作 为无效投标。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评审出 2 至 3 名入围候选人;
(2 )通过入围候选人再报价的方式,选出本项目供应商。
备注: 当 4 家(含)以下有效投标时,评出 2 名入围候选人。
当 5 家(含)以上有效投标时,评出 3 名入围候选人。
4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超过截止日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5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 )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5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的;
(6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