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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甘陕管理处安全升级管理新增巡护车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14 标签: 上海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14
截止日期:2019.08.20
地 区:上海市
 
招标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甘陕管理处安全升级管理新增巡护车辆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2019-0267070-CPMC-0006322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落实中油管道和公司管道建设及运行安全升级管理实施方案中关于落实新增管道环焊缝排查任务以及高后果区巡检升级保障措施的要求,现需配置越野车24台。负责新增200处管道环焊缝排查任务以及高后果区巡检相关业务,在有空余的情况其他生产活动也可以适当调配使用。
2.1服务内容:为落实中油管道和公司管道建设及运行安全升级管理实施方案中关于落实新增管道环焊缝排查任务以及高后果区巡检升级保障措施的要求,现需配置越野车24台。负责新增200处管道环焊缝排查任务以及高后果区巡检相关业务,在有空余的情况其他生产活动也可以适当调配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安全升级管理期间环焊缝项目新增车辆服务 台 8 2 安全升级管理期间高后果区新增巡护车辆服务 台 16 合计 24 1)、投标报价为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包括租赁车辆、驾驶员薪酬、车辆管理、运行费用、QHSE、保险、税金和管理费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以每台车(含司机)每日的费用计算,费用包括租赁车辆、驾驶员薪酬、差旅费、燃料费、路桥费、车辆维系保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3)、费用支付:本项目所有费用按月度考核,月度结算。 4)、计费依据:服务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预估服务总工期为122天,最高限价219.6万元(不含税),单台车辆限价750元(不含税)。(后续费用结算,应提供税务机关核定的交通运输业(9%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2.2租赁车辆:以湿租方式租赁车辆24台,车型为越野车。租赁车辆均须按招标人自有车辆保险标准购买保险(包括交强险、车损险、第三方责任险、乘客座位险、不计免赔等),其中第三责任保障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所有座位均需购买乘员座位险且每个座位必须在10万元以上。 2.3车辆服务:包括由承包方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管理车辆驾驶服务,全面负责辆的日常运行管理,为招标人提供全面专业的车辆承运服务。 2.4车辆运行服务费包括:车辆租赁费、驾驶员薪酬、差旅费、燃料费、路桥费、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除合同费用后招标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与车辆相关的费用。 2.5人员数量及要求:需为24台租赁车辆提供驾驶服务。车辆分布于高陵、华阴、潼关、灵台、平泉、延川、子长、靖边、定边等地。 2.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服务地点:高陵、华阴、潼关、灵台、平泉、延川、子长、靖边、定边等地。 2.8服务期限:2019年9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预估服务总工期为122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负责人)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有车辆管理经验。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需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和能力。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具备车辆外租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对应合同) 3.5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6 资金能力要求: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公司至少拥有投标报价的20%流动资金以保障车辆服务工作正常运行,需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西气东输公司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人员配置要求:配置驾驶员,并确保所有车辆在接到出车指令后半小时内可以出车。 3.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处在投标禁入期内;(2)单位负责人***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8-14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8-19 16:00:00.0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 2019年8月19日16:00分前按照下述银行账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购买步骤: 4.2.1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汇款标书费至下述指定账号,并保留汇款凭证。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340标书款”;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号:102290026050 银行帐号:1001260529022108485 4.2.2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电子版、标书费汇款底单扫描件(或汇款截屏)发送至dg_liyan06@petrochina.com.cn。 4.2.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接收到上述资料后,向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0 09: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二楼开标二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3投标截标时间见5.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潜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340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9-08-20 09:00:00.0 开标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二楼开标二室
地址: *** 邮编: 200000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账号: 1001260529022108485
      附件
           招标公告20190814.docx
           (投标人名称)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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