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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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1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根思乡****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龙溢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 项目名称 根思乡****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龙溢路工程 标段编号 E********************** 标段名称 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公路 路 |
[0]根思乡2019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龙溢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2830362002484 | 项目名称 | 根思乡2019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龙溢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2830362002484001001 | 标段名称 | 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8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8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根思乡2019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龙溢路工程的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思乡2019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龙溢路工程已由泰兴市根思乡人民政府以关于实施根思乡2019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龙溢路工程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根思乡人民政府 ,现委托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根思乡 (2)规模:根思乡2019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共7.96公里。其中龙溢路工程约0.86公里。投资额:约430万元。招标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根思乡2019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龙溢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支付合同价的40%,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 注:1、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业绩:无。 (2)1.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2.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办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 (6)其他:无。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8月16日 0:00时起,至2019年8月21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详见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龙溢路).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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