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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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六安市 |
内 容: |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号)、《水利部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水利部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2]474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文中规定,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方面的意见以及防范、化解各类潜在风险的措施与建议。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舒城县现状城市供水由舒城二水厂供水,二水水厂水源为杭埠河,水厂取水口处河道较宽,经上游新、老七门堰闸坝拦蓄后水量较小,河道水深较浅,远期旱季取水量无法保证。同时随着舒城县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加,需水量逐渐增加,供水范围逐渐扩展,舒城县供水压力日趋增加,龙河口水库距舒城县城仅25km左右,是舒城县理想的城市供水水源,舒城县也曾多彩开展龙河口向舒城县供水(引泉入城)的方案研究,并已开工建设以龙河口水库为水源的永安水厂。综上考虑为满足舒城县城市供水需求,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故开展龙河口引水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龙河口引水工程
(2)供水对象:合肥市及舒城县居民生活
(3)建设地点:
调水起点为龙河口水库,终点为肥西县磨墩水库。龙河口水库至磨墩水库输水干管长52.1km,其中舒城县境内33.1km。为满足舒城县在建永安水厂用水,舒城县于陈家桥附近已建舒城支管5.6km,沿新S317省道敷设;本工程输水干管建设时在陈家桥处预留三通,以便舒城应急备用水源管道接入本输水干管,供永安水厂用水。舒城县境内涉及万佛湖镇、干汊河镇、棠树乡、柏林乡等四个乡镇。
(4)工程任务与规模:
舒城县供水范围包括舒城县城及县城周边需统一供水村镇,主要有秦家桥镇、干汊河镇和棠树工业园区,规划2020年需水规模为11万t/d,2030年为15万t/d。根据水量预测、资金、建设等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以及需水量预测中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并考虑到龙河口水库将是未来舒城县城市供水主要水源(原杭埠河水源为备用水源),结合工程建设、资金方面的因素,确定舒城县龙河口管道输水规模按2030年一次性建成为15万m3/d,但供水量考虑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按工程设计水平年2800万m3,2030年根据后期舒城县水资源管理和舒城县城供水的需求再进行相应调整。
(5)占地及移民拆迁:
工程涉及舒城县万佛湖镇、干汊河镇、棠树乡、柏林乡等4个乡镇,舒城县建设征地总面积3590.1亩,其中永久征地面积21.5亩,临时用地面积3568.6亩。工程拆迁影响居民22户75 人,拆迁各类房屋面积2002平方米,以及输电线路、电信线路等部分专线设施。对于因管道埋设影响的搬迁人口,可采取后靠方式安置,对占用原有的耕地作为宅基地,原有的住宅占地在工程结束后恢复为耕地。
(6)施工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5个月
(7)龙河口引水工程位置示意图(见附图)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合肥市龙河口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2)地址:***
(3)邮编:230011
(4)联系人***
(5)电话:***
(6)Email:1172509422@qq.com
三、设计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设计单位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证书等级:甲级
(3)地址:***
(4)邮编:230088
(5)联系人***
(6)电话:***
(7)E-mail:30978388@qq.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工程设计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1)风险调查
(2)风险估计及初始风险等级判断
(3)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4)落实措施后的预期风险等级
(5)风险分析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工程所持的态度;
(3)公众对本工程最关心的问题;
(4)公众认为工程建设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5)公众认为工程征用土地后对个人收入的影响;
(6)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会对其生活产生何种的影响;
(7)如果不实施此项工程,公众的生活是否会受到影响;
(8)公众关心工程的实施会对哪些方面产生影响;
(9)公众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哪些诉求;
(10)公众对本期工程建设的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公众如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直接向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5日~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