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4 |
---|---|
截止日期: | 2019.08.26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省人民检察院车库卷帘门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省人民检察院车库卷帘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JX****-***H; 二、项目名称:***省人民检察院车库卷帘门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车库卷帘门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车库卷帘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JX2019-089H;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车库卷帘门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卷帘门采购及安装(包括旧卷帘门的拆除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9548元人民币;
五、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名;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名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 8 月 15 日至2019年 8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四楼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 8 月 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四楼。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其他
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四楼
项目经办人:姜盼 李志超
电 话:0451-87003479
电子邮箱***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