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DHC-CYGL-2019/394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察雅县卡贡乡莫日建制村果堆自然村公路工程工程 已由 察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察发改[2019]394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察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察发改[2019]302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西藏察雅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西藏察雅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昌都市察雅县肯通乡
2.2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2.880KM,项目采用通村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困难路段10KM/H),路基宽度4.5M。
2.3 计划工期:3个月(自开工之日起算),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4 质量目标要求:本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近3年(2016年1月至今)内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项目经理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总工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公告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投标人工地试验室应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若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亦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本项目试验检测。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v)”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次招标不在此范围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 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14 日至2019年 8 月 20 日,每日上午10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昌都市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都市普安家园6栋801号)持以下资料和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6)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存原件外均查验原件并留存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成册)。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及其他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9 月 5 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招 标 人: 西藏察雅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西藏察雅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昌都市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普安家园6栋80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7889353456
昌都市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