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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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7 |
招标代理: |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郴州市 |
内 容: | 公告预览 ***马田镇井岗村****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谈判公告 ***马田镇人民政府的***马田镇井岗村****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财采计【****】 **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HH-****-***CG)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 |
永兴县马田镇井岗村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谈判公告
永兴县马田镇人民政府的永兴县马田镇井岗村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兴财采计【2019】 84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HH-2019-023CG)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马田镇井岗村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永兴财采计【2019】84 号
采购代理编号:HNHH-2019-023CG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招标控制价)(元) |
1 |
永兴县马田镇井岗村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 |
一项 |
¥1170700.0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指2019年5月-2019年7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4、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满足项目负责人***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3.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指2019年5月-2019年7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3.6、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
3.7、特定资格条件所要求资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5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4.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4.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21 日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171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 月27 日 09 时 3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9年8 月 27日 09 时 30 分。
6.3开标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大道县环保局)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9年8 月21 日17时3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兴县马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15173576899
地 址:永兴县马田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735-8187771/18711621413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邀请通知》[ 永兴县马田镇井岗村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永兴财采计【2019】84号,采购代理编号: HNHH-2019-023CG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