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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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成品家具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一、项目 项目名称:成品家具采购项目 叁万捌仟元整(¥:*****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 |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品家具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一、项目
项目名称:成品家具采购项目
叁万捌仟元整(¥:320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承诺;(必须提供)
3.3供应商提供所投全部产品的质保承诺书;(质保期两年)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供应商
2.1供应商必须符合第一部分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质要求;
2.2凡有能力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3.费用
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法律适用
4.1本次活动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
5.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和规定。
四、询价投标资料:
1、提供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表一份;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承诺
4、供应商提供所投全部产品的质保(质保期两年)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报价书要求:报价单位用信封,以封口盖骑缝章形式送达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处12号楼318室
高宏斌(收) 电话:***
6、报价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 月 20 日
7、评标方法:符合询价要求的最低价。
五、合同主要条款
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成交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需求量分批次供应,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需求通知起,一个月内供货安装到位。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供货到指定地点,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与后果由供应商自行全部承担,并由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成交人,以此类推。
2、本项目的付款方式:
按采购人每批次实际采购量结算,每批次安装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至该采购批次总价的90%;余款,质保期(两年)满后的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限:两年。
二、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
(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和服务的供应商。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专利权
3.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均应按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无损运抵制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l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 )
5.2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
5.3因缺少装运标志或者装运标志不明确导致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6.付款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环保检验证书等;
(3)装箱单;
(4)验收合格证;
(5)使用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
6.3甲方将按“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除第7.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质量保证
8.l 乙方应保证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8.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
8.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部件。
8.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5 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9.检验及安装
9.l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9.2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9.3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9.4 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9.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9.6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装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
10.索赔
10.1 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第 8条和第9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达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已付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拖延交货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金或终止合同。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和见证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5.履约保证金
15.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乙方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15.2乙方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15.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15.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5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16.仲裁
16.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6.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6.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6.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7.2 在甲方根据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类似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破产中止合同
18.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9.转让
19.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乙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本次磋商的成交通知书和磋商过程中乙方的投标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20.2本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0.3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20.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
20.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乙方、甲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六、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
一、服务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数量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服务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服务时间和地点在“合同主要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四、付款
本合同服务的付款条件在“合同主要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五、验收
甲方按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是指: ,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乙方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5、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 处理:
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市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主要条款;
2、询价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七、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一、办公家具材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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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货物名称 |
图片 |
材质说明 |
1 |
条型桌 |
规格:1200*500*760
|
面材:采用0.6MM胡桃木皮,木材含水率低于9%,胡桃木皮封边,平整度高,纹理清晰自然,色泽一致,表面平整光滑,耐磨性好,经过防虫防腐处理,确保长时间使用纹理色泽一致,硬度高,韧性强,干燥性能良好,具有不开裂不弯曲等特点。 |
2 |
办公椅 |
规格:常规规格
|
钢架,1,采用2.0mm厚的一级钢管;2,采用双镍电镀,耐腐蚀,抗锈力强;
|
3 |
椅子 |
规格:常规规格
|
材质:铁质圆管,多层板面层。
|
4 |
盆架 |
|
不锈钢脸盆架 |
5 |
塑料陪护椅 |
规格:常规规格
|
全新PP(聚丙烯)材质,一体成型,无接口,无接缝,浑然一体。 性能比优越、耐热性优良、抗化学腐蚀性强 可重叠存放,节省空间,搬运更便捷。 简约现代的设计,根据人体工程学和美学原理而设计的靠背以特别的曲线结合,享受更舒适的坐姿。 背部造型简洁优美,光滑平整,工艺精致 椅面顺滑平整,坐感自在舒适,美观大方 椅脚设计简单轻便,超强承重,不易变形,时尚独特 |
6 |
条形桌子 |
规格:1000*500*780mm
|
材质为实木(橡木)多层板。
|
二、产品技术参数
板材均选用18mm实木颗粒板或多层板。板材表面不得有缺角和破损,无明显的干湿花污斑及划痕。台面板基材采用25mm实木颗粒板或多层板,外贴0.7mm厚防火板。台口制作成鸭嘴边。板材品牌选用“兔宝宝”、“莫干山”、“露水河”等,环保等级为E0级;台面防火板选用:“威盛亚”、“富美佳”、“永威”等;封边条选用“上海兄奕”、“杭州瑞亿” “东莞华立”等,封边条选用与板材同色封边条,厚度为1.5mm,要求采用全自动封边机,粘贴性牢固,无脱落。;导轨及铰链均选用“海蒂诗”、“FGV”、“海福乐”等;。拉手材质为优质铝合金拉手。★导轨宽度不得低于45mm的三节静音导轨、壁厚不低于1.2mm。轨道承重≥30KG。三合一连接件及锁件等采用优质产品。
三、具体采购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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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条形桌子 |
张 |
5 |
|
|
1200*500*760 |
详见招标文件中办公家具材质说明1 |
2 |
办公椅 |
张 |
2 |
|
|
常规 |
详见招标文件中办公家具材质说明2 |
3 |
椅子 |
只 |
48 |
|
|
常规 |
详见招标文件中办公家具材质说明3 |
4 |
盆架 |
个 |
8 |
|
|
常规 |
详见招标文件中办公家具材质说明4 |
5 |
陪护椅 |
张 |
10 |
|
|
常规 |
详见招标文件中办公家具材质说明6 |
6 |
条形桌子 |
张 |
24 |
|
|
1000*500*780 |
详见招标文件中办公家具材质说明7 |
|
合计 |
|
|
|
|
|
|
一般情况下,采购单位家具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报障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成交供应商在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予以排除,特殊故障成交供应商4小时内予以排除,并保证采购单位正常使用。如在12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用同样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否则业主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以及产生的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