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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常州市分行评估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1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常州市招标 邮政招标 银行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14
截止日期:2019.09.04
招标代理: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常州市
内 容:  **************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分行评估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分行评估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
关键词: 邮政 银行
 
招标公告正文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常州市分行评估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常州市分行评估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估算金额148.5万元。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邮储银行常州市分行评估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其中第一标段常州市区房产、土地评估服务;第二标段溧阳市房产、土地评估服务;第三标段金坛区房产、土地、资产(船舶)评估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2.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常州市分行评估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3项目编号:JKZB-CZS2019004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项目地点:常州市区、溧阳市、金坛区。

  2.6招标范围:围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信贷抵押业务,提供土地、房地产、资产等法定评估相关服务,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各投标单位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满足项目管理工作条件。

  2.7质量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项目编号:JKZB-CZS2019004-001)常州市区房产、土地评估服务;第二标段(项目编号:JKZB-CZS2019004-002)溧阳市房产、土地评估服务;第三标段(JKZB-CZS2019004-003)金坛区房产、土地、资产(船舶)评估服务。

  2.9本项目最高限价:第一标段限价91.5万元,第二标段限价28万元,第三标段限价29万元。(均为含税价且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本项目抵押物分类报价上限:

  (1)标准资产(普通公寓住宅)评估费800元/套;

  (2)非标准资产(商铺、写字楼等商业房地产、工业厂房土地、别墅住宅、船舶等)按行业收费标准的20%计算,上限15000元收取。

  2.10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标段取得分高的前6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选取综合得分前4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小于8家,该标段流标,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第二标段取得分高的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选取综合得分前2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小于4家,该标段流标,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第三标段取得分高的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选取综合得分前2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小于4家,该标段流标,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质要求

  3.1.1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应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以上资金均不包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单位为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须提供身份证、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2以房地产评估等为主营业务,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3年以上,每年均通过评估行业协会的年检。(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3投标人须具备在当地范围内执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等,以上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5投标人需在项目所在地(常州市区、溧阳市、金坛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从事房地产抵押估价,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6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列入退出名单。(提供企业征信报告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7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没有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列入退出名单。(提供相关人员个人征信报告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8能在评估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9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以往开具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

  3.1.10具有较高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在当地行业协会综合排名中居于前列。(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11需提供近1年内完成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二)对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要求

  3.2.1由自然人投资或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且注册资本或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以上资金均不包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单位为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须提供身份证、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2以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从事土地估价活动连续3年以上,每年均通过评估行业协会的年检。(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3具备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及其省级协会颁发的B级以上土地评估资质,可在当地范围内执业。(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4投标人须具有3名(含)以上专职土地估价师。(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须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5投标人需在项目所在地(常州市区、溧阳市、金坛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从事土地抵押估价,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6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土地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列入退出名单。(提供企业征信报告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7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土地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没有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列入退出名单。(提供相关人员个人征信报告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8能在评估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9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以往开具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

  3.2.10具有较高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在当地行业协会综合排名中居于前列。(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11需提供近1年内完成的土地类评估报告。

  (三)对资产(船舶)评估机构的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应为经工商注册设立的合伙制或公司制的中介机构,有规范的规章制度,从事资产评估服务3年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以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3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资格,按《中国资产评估准则》(财政部)的要求从事资产估计,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须提供有效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资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4有3名(含)以上取得资产评估师资质的专业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等,以上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5投标人需在项目所在地(常州市区、溧阳市、金坛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中国资产评估准则》(财政部)的要求从事资产估计,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6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列入退出名单。(提供企业征信报告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7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具备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没有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列入退出名单。(提供相关人员个人征信报告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8能在评估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9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以往开具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

  3.3.10具有较高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在当地行业协会综合排名中居于前列。(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11需提供近1年内完成的船舶评估报告。

  3.4  其他条件: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

  3.4.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5.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3投标人(含授权此投标人的原厂)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5.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5.5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3.5.6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5.7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投标人如不存在七条描述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投标人投第一标段或第二标段的须同时具备房地产评估专项资质及土地评估专项资质,投第三标段的须同时具备房地产评估专项资质、土地评估专项资质及资产(船舶)评估专项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14日至2019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6楼605室购买招标文件。

  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500元,第二标段售价400元,第三标段售价400元,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04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每标段一正四副,电子U盘一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本次投标其他事项要求

  7.1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8300元,第二标段5600元,第三标段5800元),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银行帐户,且汇出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无效。电汇时请在汇账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莫愁湖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户帐号:932007010054228890

  7.2  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无。

  7.3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海峡云谷科技园3栋421-423室;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

  电    话:025-52238038、18021977781; 

  电子邮件***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

  电    话:0519-68765256;

  电子邮件***

  2019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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