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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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马鞍山 |
内 容: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陶厂镇潘村路肩培土、围墙、活动中心地坪、零星工程、运动器材场地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含政办【****】**号通知 招标人 陶厂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陶厂镇潘村 建设规模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实际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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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陶厂镇潘村路肩培土、围墙、活动中心地坪、零星工程、运动器材场地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含政办【2018】69号通知 |
招标人 |
陶厂镇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陶厂镇潘村 |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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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8月21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9年9月4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发包范围 |
陶厂镇潘村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发包控制价 |
本项目的发包控制价为 264409.8 元。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 10 %。 成交价为:237968.82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2018年度陶厂镇限额以下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的库内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 2019 年8月19日15时(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陶厂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
比选办法 |
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成交人由在网上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本项目比选单位为我镇2018年度限额以下零星企业库施工单位. (2)至比选时间,陶厂镇政府工作人员按照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比选单位顺序号,将所有5家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招标人在5家库内企业比选,企业依据已确认的号码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4)招标人确认后,在陶厂镇信息公开网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
合同文本 |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 |
*** | 1、参与比选企业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报县公管局视情况决定是否清除出库: (1)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控制价50万元以上项目,零星库内企业成交后,在网上公示并将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交由县公管局保管,待项目完成后退回;暂停该成交企业在本轮同专业项目(50万元以上)的比选,待库内本专业企业一轮结束后,方可继续参加下一轮比选。 3、控制价50万元以下项目,零星库内企业成交后,成交企业仍可以参加50万元以下其他项目的比选报名并可以再次成交,但成交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当在建项目达到三个时,将暂停该成交企业参与控制价50万元以下项目比选,待在建工程少于三个项目后,方可继续参加必选。所有成交企业在项目施工竣工后,须由发包单位出具完工证明,交县公管局和县交易中心备案。 4、若本项目无企业参与,在发布第二次比选公告时,仅针对第二次比选临时解锁所有已被选定的企业,《2017年度含山县限额以下零星工程企业库》中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第二次比选。第二次比选被选定的成交单位依然将被转入《2017年度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零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库》的下一轮选择(本专业)。 |
特别提示2 |
1、报名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招标人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投标人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招标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2、投标人报名后,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陶厂镇政府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投标人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报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3、投标人报名时需填写项目负责人*** 4、成交企业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陶厂镇人民政府领取成交确认表。 |
*** |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含山县陶厂镇人民政府 薛兆来 联系电话*** 二、监督单位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三、办理单位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