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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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莆田市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高镇渡岭村休闲广场工程(项目名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高镇渡岭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北高镇渡岭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渡岭村休闲广场工程 (项目名称)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渡岭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渡岭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荔城区北高镇渡岭村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61万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说明)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 );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被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19年 8 月 13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贰仟圆整(¥12000元),投标人可以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6.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8 月 21 日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渡岭村民委员会 ;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