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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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6 |
地 区: | 广安市 |
内 容: | 根据《***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年度立法计划和****年-****年立法项目的通知》(**人委〔****〕**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办法〉等*部*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组及立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函〔****〕**号)要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电 |
关键词: | 电梯 |
根据《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2019年度立法计划和2019年-2021年立法项目的通知》(广安人委〔2018〕38号)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物业管理办法〉等5部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组及立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9〕30号)要求,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广安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拟于近期召开听证会,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广安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条件、构成和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员条件。
1.广安市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一定的政治素质,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局观念;
4.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二)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56名,包括: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2名,市级相关部门人员各1名,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人员9名,检测机构人员1名,协会商会人员各1名,电梯维保单位人员3名,居民代表15名,广福、中桥、万盛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人员各1名,法律工作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律师各1名。
(三)产生方式。
1.居民代表参加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级相关部门人员、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人员、检测机构人员、协会商会人员、电梯维保人员、广福、中桥、万盛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人员,法律工作者采取请邀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
旁听人员3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旁听人员在听证会期间,不得进行发言,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听证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
新闻媒体3家,采取单位报名和邀请的方式产生。
五、具体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16日止,额满为止。报名人员请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
联系人:梁亚雄电话:***
邮箱:1006914834@qq.com
特此公告。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