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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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文化和旅游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三方(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就******文化艺术中心所需的楼宇智能化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 |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三方(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就南通市崇川区文化艺术中心所需的楼宇智能化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文化艺术中心5-11层楼宇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NTHH201971(ZB19)。
三、项目预算
自筹,约人民币500万元。
四、项目需求:
采购人拟对南通市崇川区文化艺术中心楼宇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采购,并就此项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形式确定项目建设供应商,项目建设以设计图纸及需求清单为准,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次日起计,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六、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4.具备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
【特别提醒】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等材料的原件,供资格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chongchuan.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八、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19年9月3日下午1时至2时。
(3)接收地址:***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圆整(¥7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凭证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后,方可递交经密封包装的书面纸质投标文件。
3.不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19年9月3日下午2时整;
2.开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4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5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含信用记录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审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5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银行转账。
十四、招标文件费
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费300.00元/套(采购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现金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五、投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1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602467575457Y;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人-2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6020142079349;
联系人***
电话:***
3.采购人-3
单位: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1T6WKE74;
联系人***
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1PY54J1C;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ntgh201388@163.com。
十六、招标公告期
招标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