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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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众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四川众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众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自荐公告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公告类型:自荐公告
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众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参加谈判自荐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8.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 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自荐方式:
递交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一杆旗西街45号。
自荐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09时30分至8月16日16时30分。
备注: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
第十六条 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下列方式之一邀请供应商:
(一)发布公告;
(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三)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本项目拟从自荐供应商中推荐三家以上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一杆旗西街45号(棠湖小学操场对面)
联系人***
电 话:028-62143493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2.691988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