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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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嘉州学校智慧校园三期建设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乐山市嘉州学校智慧校园三期建设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乐山市嘉州学校智慧校园三期建设采购》项目,经组织 5人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嘉州学校
二、代理机构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预算:4998826 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乐山市嘉州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乐山市嘉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