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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石狮服装城、石狮国际轻纺城区域广告布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12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12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省**服装轻纺名城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服装城、**国际轻纺**域广告布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服装城、**国际轻纺**域广告布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Z
 
招标公告正文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石狮服装轻纺名城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服装城、石狮国际轻纺城区域广告布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狮服装城、石狮国际轻纺城区域广告布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ZJL201907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石狮服装轻纺名城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省石狮服装轻纺名城运营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石狮服装城、石狮国际轻纺城区域广告布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JL201907049

2、投标人的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2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2.4投标人拟派服务本项目的施工人员须持有高空作业证等相关证件。

2.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出具声明函);

2.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出具声明函);

2.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设有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采购一览表中的最高单价限价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019年8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9年9月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7、投标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1.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规定出质疑:(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提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4)投标人拟派服务本项目的施工人员须持有高空作业证等相关证件。(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出具声明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出具声明函);(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4:34 至 2019年08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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