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电仪类多基地用GE品牌备件公开采购
(二)、竞价简介:
(三)、技术质量要求:1、报价必须严格按要求的制造商或品牌的产品报价。2、符合相关产品技术要求,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合格证、质保书,可以质量保证函形式说明物品原制造商、原产地,请在报价中注明。必要时提供现场安装、维护和使用的技术指导。
(四)、验收要求:1、数量验收 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验收 买方在收到货物30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质量验收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1年,但由于货物内在因素或非直观因素造成的、无法在短时间内发现的质量缺陷,买方保留追索权。 3、合格证: 国产产品合格证必须是原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品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以人民币方式采购的进口物料,如供应商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合格证、质保书,可以质量保证函形式说明物品原制造商、原产地,请在报价中注明。 4、必须用宝钢专用送货单按订单要求交货地址送货,供应商送货及进厂测绘必须遵守宝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标的物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