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胸科医院2号楼住院楼大修项目BIM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胸科医院2号楼住院楼大修项目BIM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10-104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9建0191)
3、预算编号:00-19-W0565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号楼住院楼大修项目BIM,根据招标人授权,以运维需求为导向,全过程主导BIM技术在本项目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和交付阶段的应用,并提供基于BIM的相关专业服务,其中全过程主导是指负责BIM应用的实施规划撰写、模型标准制定、设计模型审核、各个专业模型的应用及模型整合、模型管理及竣工模型的完成;基于BIM的相关专业服务主要指基于BIM的现场管理服务和基于BIM的专业咨询服务;信息平台应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BIM应用咨询合同签订后至上海市胸科医院2号楼住院楼大修项目竣工提供BIM竣工模型和数据移交运维单位,并协同运维单位完成数据转化。
7、采购预算金额:16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6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8-12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19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 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3)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12 18:00:00至2019-08-19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3.1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现场报名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2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1)现场报名及发售时间: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2)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5楼。(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1000元/本,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9-0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9-05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地点: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开标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网上开标的相关设备(CA证书、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络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免费提供无线网络,但对其稳定性不负责任,建议投标单位自行携带相关设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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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胸科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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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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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30 |
邮编:2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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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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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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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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