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试验型超高压均质机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500000 |
2 |
台式冷冻高速离心机等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4.720000 |
3 |
液相色谱用荧光检测器等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800000 |
4 |
荧光定量PCR仪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6.500000 |
5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3.700000 |
6 |
落地冷冻高速离心机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500000 |
7 |
三层叠加式摇床等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2.110000 |
8 |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600000 |
9 |
叶绿素荧光仪等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2.7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