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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331#厂房技防系统项目比价文件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12 标签: 陕西省招标 飞机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12
截止日期:2019.08.19
地 区:陕西省
内 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技防系统项目比价文件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厂房技防系统*.数量: *项 *.到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 (到货地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应价须知一、要求:*.应价方须承认比价文件的合理与合法性,遵守本次比价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比价
关键词: 飞机
 
招标公告正文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331#厂房技防系统 项目比价文件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331#厂房技防系统 
2. 数量: 1项     
3. 到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     (到货地点: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部分 应价须知
一、要求:
1.应价方须承认比价文件的合理与合法性,遵守本次比价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比价文件中应价方的各项义务。
2.应价方对比价文件如有疑问,立即告知采购方。
3.应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份应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应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应价方应将应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有效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5.应价方应对应价文件进行逐页小签。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比价无效:
a. 应价文件未按规定密封者;
b. 应价文件未按照要求逐页小签的;
c. 应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d. 应价文件未按“第四部分比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辩认者;
e. 应价文件逾期送达者;
g. 比价文件中带“*”的指标为重要指标,偏离1项即导致作废,若不提供技术资料支持或技术资料无法支持的,可视为偏离。其他一般指标的每1项偏离,其评比价将在价格基础上增加1%,一般技术指标的偏离超过3项者(不含3项)将导致作废;
二、应价方告知
应价方在以往投标或应价活动中有以下行为,被采购方列入“西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其应价将被否决:
第1条 ? 应价方在招投标或应价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西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西飞公司招投标和应价:
(1)? 在投标过程中非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2)? 联系人***
(3)? 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在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5)? 非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6)? 标的产品交付后,出现两次以上验收测试不合格的;
(7)? 向西飞公司有关人员馈赠任何礼品,价值未超过200元,情节较轻的行为;
(8)? 拒不按我方有关要求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
(9)?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比价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轻的行为。
(10)与西飞公司存在法律诉讼的情况。
第2条 ?应价方在招投标或应价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西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5年内不得参与西飞公司招投标和应价:
(1)? 在投标、比价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2)? 联系人***
(3)? 中标后,非法转包、违约分包、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4)? 合同履约过程中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或相关凭证的;
(5)? 合同履约过程中擅自变更、终止履约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业务的;
(6)? 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给西飞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7)? 严重违反投标、比价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8)? 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9)? 向西飞公司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价值200元以上不足1000元,情节较重的行为;
(10)? 存在损害西飞公司利益行为的;
(11)?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重的行为。
第3条 ?应价方在招投标或应价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西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被永久限制参与西飞公司招投标和应价。
(1)? 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如对西飞公司从事招标、比价工作的各类相关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无偿或明显低价出售(租赁)、出借车辆、房产等大宗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西飞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2)? 被司法部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资格文件
应价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供货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应价文件的一部分,并对下面要求做出响应:
1.生产厂家简介及经营状况。
2.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如应价方为代理公司)。
4. 生产厂家对代理公司委托授权书(如应价方为代理公司)。
5.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见第五部分 应价文件相关标准格式)。
6. 业绩证明材料(三年来工程业绩、用户清单、所获荣誉、信誉奖励)。
7. 生产厂家生产同类或类似产品的简要情况、用户的反馈或鉴定材料。
8.生产厂家设计、生产该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
9.主要软件或系统供货厂商的授权书。
10. 应标设备的样本、设备附件及零备件清单、外购设备及仪器仪表样本等技术资料。
四、日程安排
1.文件发布时间:   2019   年  8  月  12  日
2.应价截止时间:   2019    年  8 月  19   日 10   点
3.应价文件提交地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111栋技术改造室
4.联系人: 张晓东       电话: 86846322    传真:***
   联系人:景力      电话:***
5.监督电话:***
五、比价
1.采购方将成立工作组将对应价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审查。
2.比价标准:按照比价文件进行评议,在满足各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最低价评价法。
3.应价方按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技术协议及合同。合同采用采购方标准合同,应价方应承诺可按此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 比价要求:
一、技术要求
1用    途:通过联网摄像达到对331#厂房东一跨工作区域出、入人员进行监控管理控制。
2交 货 期: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日到货。
3技术参数要求:
3.1400W星光枪机:
*3.1.1、具有400万像素 CMOS传感器,具有不小于1/1.8"靶面尺寸;
3.1.2、像元尺寸不小于2.9um×2.9um,内置GPU芯片;
3.1.3、内置混合补光灯,可对红外灯及白光灯功率进行调节;
*3.1.4、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2 lx,黑白不大于0.0001 lx;
3.1.5、宽动态能力不小于120dB;
3.1.6、设备水平中心分辨力不小于1500TVL;
3.1.7、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 Profile编码能力;
3.1.8、信噪比不小于58dB;
3.1.9、需支持四码流技术,主码流分辨率不小于2560x1440@25fps,子码流不小于704x576@25fps,第三码流不小于1920x1080@25fps,第四码流不小于704x576@25fps;
3.1.10、需具有1个RJ45网络接口、1路CVBS视频输出、1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接口、1个音频输入、1个音频输出接口;
3.1.11、需支持IP67防尘防水;
3.1.12、需同时支持DC12V和POE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
3.1.13、在同一客户端上,可最多同时开启22个视频窗口进行画面预览;
3.1.14、设备与客户端之间用200米网线进行传输,数据包丢包率不大于0.1%;
3.1.15、在丢包率设置为20%的网络环境下,可正常显示监视画面;
3.1.16、支持透雾自动切换功能,当检测到雾的浓度达到设定的阈值时,可自动在算法透雾和光学透雾之间进行切换;
3.1.17、同一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将设备视频编解码格式设置为H.265,开启智能功能与未开启智能功能相比,码率可节约1/2;
3.1.18、支持检出两眼瞳距40像素点以上的人脸图片;
3.1.19、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不少于30张人脸图片,并支持面部跟踪;
3.1.20、人脸检出率不小于99%;
3.1.21、支持人脸区域自动曝光功能,可根据外部不同场景和光照变化自动调节人脸区域曝光参数;
3.1.22、可识别11种车辆颜色;
3.1.23、车辆车身颜色识别准确率大于95%;
3.1.24、可识别10种车型,包括轿车、小型轿车、微型轿车、客车、中型客车、面包车、大货车、小货车、SUV-MPV、皮卡;
3.1.25、车型识别白天准确率大于99%,晚上准确率大于95%。
3.2、16路硬盘录像机:
3.2.1、硬件规格:2U标准机架式;2个HDMI,2个VGA,HDMI+VGA组内同源;8盘位,可满配6TB硬盘 ;2个千兆网口;2个USB2.0接口、1个USB3.0接口;1个eSATA接口;
支持RAID0、1、5、10,支持全局热备盘;
3.2.2、软件性能:输入带宽:256M;16路H.264、H.265混合接入;最大支持16×1080P解码;支持H.265、H.264解码;Smart 2.0/整机热备/ANR/智能检索/智能回放/车牌检索/人脸检索/热度图/客流量统计/分时段回放/超高倍速回放/双系统备份。
3.3、人脸识别一体机:
3.3.1、设备采用linux系统,运行稳定;支持指纹/蓝牙模块自由拼接,用户可自行扩展;设备屏幕防爆等级不低于IK03;
3.3.2、设备应具备不少于以下硬件接口及能力: LAN*1,10M/100M/1000M自适应 ; RS485*1; 韦根*1,支持双向韦根通信;USB *2; 喇叭扬声器; I/O输出*2;
 I/O输入*4;
3.3.3、设备采用7英寸LCD触摸显示屏,屏幕应支持多点触控操作;分辨率不小于1024*600;屏幕流明度不低于350cd/m2;
3.3.4、设备采用200w高清双目相机宽动态相机,1路可见光摄像头,1路红外摄像头;最大分辨率为1920×1080,帧率30fps;支持红外及白光灯补光;支持设置红外及可见光补光灯亮度;
3.3.5、设备摄像头采用 F1.6大光圈,最大视场角120°;使用星光级CMOS感光元件;
3.3.6、设备支持IP65防水等级;
3.3.7、设备应支持比对结果图文提示功能;支持本地视频预览、人脸动态捕捉;支持查看人员信息、设备状态、设备模式;
3.3.8、设备应支持根据比对结果输出开关量信号联动门禁等其他设备;支持通过RS485协议或wiegand接口外接读卡器,实现刷卡功能;支持通过RS485协议或wiegand接口外接门禁主机等设备;
3.3.9、设备支持局域网、互联网环境的网络通信;支持云平台通信,实现视频、对讲及权限管控功能;在线状态下实时上传比对记录;
3.3.10、设备可选择支持WiFi传输;可选择支持3G/4G传输;
3.3.11、设备支持活体检测(视频防假)功能;无需用户配合(眨眼、点头、摇头等动作),即可完成真人检测;
3.3.12、设备应支持支持中心下发黑名单信息;支持本地黑名单信息比对;支持本地黑名单报警功能,报警信息可上传平台;
*3.3.13、设备支持人脸识别功能,现场抓拍人脸照片与本地人脸库照片进行比对,进行人员身份核验;支持人脸在画面内持续动态跟踪;支持断网离线运行,实现单机人脸比对功能,最大人脸容量20000张;支持联网与后端平台对接,实现人脸比对功能;支持侧脸,遮挡,模糊,表情,戴眼镜及帽子等实际场景识别;人脸识别距离:0.2~2m;人脸识别高度:1.2~2m;人脸识别水平区域范围:0~110°可设置;人脸比对时间:<0.2秒;刷人脸时,设备可抓拍图片并实时上传平台;
3.3.14、设备支持500个以上关键点位置定位识别目标人脸;支持在0.001lux低照度及全黑无补光环境下正常实现人脸识别;支持用户人脸数据下载及人脸识别双线程同步工作;人脸比对准确率:>99.7%;人脸比对误识率:<0.01%;
3.3.15、设备支持设备本地人脸注册;支持远程中心下发人脸;支持本地U盘导入人员信息;支持在线升级功能;支持本地U盘升级功能;
3.3.16、支持通过APP采集人脸并注册下发;
3.3.17、设备支持平台或客户端中心远程视频对讲功能;
3.3.18、系统应能对门的开启方式,对人脸、刷卡、指纹、二维码、密码认证方式进行组合设置,支持反潜回(防跟随)功能,多重卡认证开门,多重卡+中心远程认证开门,多重卡+超级密码开门,多重卡+超级卡开门, 首卡开门, 超级权限开门,管理中心远程开门,以实现不同场景的权限管理;支持按时间分时段管控门禁权限,支持255组时段计划模板;支持本地20000张人脸库,50000张卡片容量,100000笔记录存储,5000枚指纹;
3.3.19、设备应支持以下开门方式以及权限设置:APP远程开门;室内机及管理机远程开门;支持普通卡、来宾卡、胁迫卡、超级卡、残疾人卡、巡更卡、黑名单卡等多种类型用户权限设置;
3.3.20、系统主要操作响应时间小于2s,电控锁响应时间应小于等于1s,报警响应时间应小于等于1s;
3.3.21、当设备被拆除、胁迫卡刷卡、胁迫码输入、黑名单卡刷卡时,系统应报警;设备具有2路输入接口,能联动报警输出;具有防拆功能,强力拆除时,可上传报警事件到中心;接入系统平台后可支持视频联动报警功能;
3.3.22、设备支持接入应急信号联动开门;支持根据设定事件的联动关系,当检测到该事件发生时,可触发对应的动作;息、设备状态、设备模式及操作提示;
3.3.23、设备应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
3.4、桌面式人证比对终端:
3.4.1、设备应采用高性能GPU处理器;有线网口*2,彼此物理隔离;RS485*1、RS232*1;HDMI*1;USB*2;支持开关机键;支持扬声器输出;
3.4.2、设备采用触摸显示屏,尺寸不小于10寸;支持双屏独立显示,分辨率不小于1280*800;
3.4.3、设备应支持200W像素高清宽动态双目摄像头;支持上下15°调节拍摄角度;
3.4.4、设备应具有如下存储容量:在1:1模式下,人脸及指纹容量无限制;1:N模式下,支持20000张人脸库,5000枚指纹库;支持50000张卡片容量;支持50000笔记录存储;
3.4.5、设备具有如下硬件接口功能:支持通过USB接口外接身份证阅读器;支持通过USB接口输出身份证信息;支持通过RS232/RS485拓展应用,可输出比对结果及信息;支持通过网络方式传输比对结果及图片;
3.4.6、设备应支持局域网、互联网环境的网络通信;
3.4.7、设备应支持照片及视频防假功能,使用照片或视频无法识别,并输出语音提示;无需用户配合,即可完成真人检测;
3.4.8、设备应支持文字、图片广告播放功能;
*3.4.9、设备应具有以下人证比对功能:支持居民身份证信息读取;支持人证比对功能,现场抓拍人员人脸照片(或指纹)与居民身份证内的照片(或指纹)进行比对,完成人员身份核验;人证比对时间:≤1秒;指纹比对时间:<0.5秒;
*3.4.10、设备应支持人脸、刷卡+人脸、指纹+人脸、刷卡+指纹+人脸、智能模式等多种比对方式;支持人脸识别功能,现场抓拍人脸照片与本地人脸库照片进行比对,进行人员身份核验;支持指纹识别功能,现场采集指纹信息与本地指纹库进行比对,进行人员身份核验;人脸比对时间:<0.5秒;指纹比对时间:<0.5秒;
3.4.11、设备应具有黑名单核验功能,支持中心下发或本地U盘导入人脸或卡号黑名单;支持本地黑名单人脸或卡号比对;支持本地黑名单报警功能,报警信息可上传中心;
3.4.12、设备应具有人脸注册功能,支持本地菜单管理、远程中心下发、U盘本地导入人员信息(姓名、卡号、人脸等信息);
3.4.13、设备应支持本地单机人证比对或人脸比对;支持后台联网实现人脸比对;
3.4.14、设备应支持比对结果语音及文字提示功能;支持视频预览、人脸捕捉框、人员信息、设备状态、设备模式及操作提示;
3.4.15、设备应支持通过远程中心下发或U盘导入人脸及黑名单信息;支持比对结果、身份证信息及人脸抓拍图片本地存储、实时中心上传及断网续传功能;支持本地U盘导出比对事件;
3.4.16、设备应支持本地或远程中心设置比对模式、比对阈值、人脸参数、网络参数功能;支持本地重置设备管理密码、IP地址功能;支持恢复默认出厂设置参数功能;
3.4.17、设备应支持安全设置功能,首次使用时,需设置激活密码方可使用;登陆本地管理菜单需先输入登陆密码,保证设备操作安全;支持看门狗机制,保证设备稳定运行;
3.4.18、设备应具备正常工作时红色指示灯常亮;比对失败时红灯闪烁;比对成功时绿色常亮3秒;
3.4.19、设备应支持刷卡时,设备有蜂鸣器提示;
3.4.20、设备应支持通过管理菜单可对补光灯亮度进行调节;
3.4.21、设备应支持实时捕捉人脸,并在视频预览窗口实时显示人脸捕捉框;
3.4.22、设备应支持屏保功能,在没有用户使用时会切换到待机状态;
3.4.23、设备应具备风扇散热设计;
3.4.24、设备应具备样品底座具有防滑设计;
3.4.25、设备应支持播放语音音量大小调节;
3.4.26、设备内置的身份证阅读器应与设备保持同一品牌,且具有GA认证证书;
3.4.27、设备应具有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
3.4.28、设备应具有中国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CCC证书。
3.5、室外岗亭:
3.5.1、岗亭整体外形尺寸:1.5m*2.0m *2.8m(宽W*长L*高H),外观颜色为不锈钢本色;
3.5.2、支撑柱80mm*80mm不锈钢方管立柱,整体框架采用40mm*80mm镀锌方管焊接,岗亭外面板为201不锈钢,材质厚度为1.2mm。夹层为12mm保温板,内墙壁为4.0mmUC板做内墙装饰,屋顶面板为镀锌板折弯成型,边缘处打防水密封胶做防水处理;
3.5.3、活动门采用1.2mm不锈钢压力成型,上半部分为玻璃,活动窗:钢构窗框/5mm白玻,标准配置:工作台面、节能灯、开关、插座、暗敷线路。
3.6、壁挂式空调:
匹数:大1匹,功能:制冷功率(W)813,制冷量(W)2690,制热量(W)2960,制热功率(W)825,电辅热900W,冷暖方式:冷暖电辅。
3.7、4T监控专用硬盘:
企业级监控专业存储硬盘4TB,全天候运行条件下具有超高顺序读/写,传输速率6Gb/S 采用PowerChoice优化电源管理节省性能。
3.8、网线:超五类屏蔽线缆。
3.9、电源线:RVV2*1.5国标纯铜足米电源线。
3.10、室外8芯光缆:室外铠装单模8芯。
*3.11、安装的设备应与甲方现有的技防平台兼容(iVMS-8700管理平台)。
3.12、视频数据汇聚至技防网络由保卫消防室进行集中管理和维护;
3.13、显示器:尺寸23.8英寸;分辨率:1920*1080,可视角度178°,响应时间:4ms GtG, 刷新率:75Hz,动态对比80000000:1(动态),亮度:250cd/m.²。
3. 14、壁挂机柜:箱体整体颜色为黑色,12U标准壁挂机柜:箱体规格600mm*635mm*600mm,承重达60KG,防护等级IP20,SPCC优质冷轧钢板制作。
 3.15、光纤收发器:10/10M/1000M自适应光纤收发器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在6万小时以上,符合电信级运营标准,传输距离20km,光口速度1.25G。
4、配置要求:
4.1、 400W星光枪机:4台;
4.2、16路硬盘录像机:1台;
4.3、人脸识别一体机:1套;
4.4、桌面式人证比对终端:1套;
4.5、室外岗亭:1套;
4.6、壁挂式空调:1台;
4.7、4T监控专用硬盘:4块;
4.8、显示器:1台;
4.9、网线:约300米;
4.10、室外8芯光缆:约400米;
4.11、电源线:约300米;
4.12、壁挂机柜:1套;
4.13、光纤收发器:2对;
4.14、辅材等。
*5、投标商资格要求:
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6、服务及质保要求:
6.1、技防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进行施工,室外光缆铺设由乙方向甲方动力主管部门提出用能申请并附施工图纸经审核后进行施工,乙方用能施工规范应完全按照甲方动力主管部门的施工规范和注意事项进行实施。
6.2、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技防系统要求提供2年的乙方免费质保。提供乙方售后服务、质保、维保承诺的说明文件。
6.3、 提供质保期内完成设备日常运行、日常巡检、故障处理所需的工具及仪表,所选工具须提供清单。
6.4 、乙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365*7*24服务,要求1小时内响应故障,2小时内上门服务;若故障在24小时内无法解决,应免费提供代用设备,确保系统持续正常运行。
6.5 、质保、维保期外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优惠的备品备件。
6.6 、在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前,乙方应对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针对系统特定故障场景的处置流程进行专项培训,提供各系统培训计划。
7、验收要求:
7.1、 到货验收:本技术条件涉及的所有产品、材料到货,均需由甲、乙双方现场核实相关参数和状态是否满足要求,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视为到货验收完成,方可开展下一步实施工作。
7.2、 隐蔽工程验收:本技术条件的施工范围内凡涉及隐蔽工程部分,均需在完工后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隐蔽工程验收,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以双方签字的隐蔽工程验收单为准),方可进行下一步实施工作。
7.3、 竣工验收:
技防系统完工后应须符合《国防科技工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要求》科工安密(2012)967号;、《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的规范要求。
8、资料要求:
验收时需提供纸质整体竣工资料三套,其内容包含工程概况表、单位资质报审表、企业资质、施工合同、管理及施工人员名单、施工方案报批表、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交底、开工报审表、开工报告、设备材料进厂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系统调试报告、系统试运行记录、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验单、保修承诺书、合格证粘贴单、竣工图纸、检测报告等并汇集成册;电子版光盘资料3张(电子版资料为以上纸质版资料内容,图纸为CAD格式其余资料为PDF格式)。
9、交货期及安装地点要求:
9.1、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到货,开工后15日内交付使用。
9.2、安装地点要求:331#厂房。
10、安全专项要求:
10.1、安装技防设备应满足《国防科技工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要求》科工安密(2012)967号、《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GB/T 15408和《西安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范要求。
10.2、在项目施工期间,承建方需针对涉及安全的事项的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防范和操作意识和能力。
10.3、监控配置的管线和辅助耗材都应具备有阻燃或绝缘或防水功能,整个项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10.4、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使用设备的过程中项目应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T50194-1993,施工方在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使用设备的过程中使用工具的活动应符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787,施工方在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应做好项目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符合《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
10.5 、安全事项均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5226.1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要求后,项目方可验收。
10.6、安装的技防设备应满足《工业通信网络 网络和系统安全》GB/T 33007-2016及特种工艺现场的使用,不影响现场生产进行,并保证能不受现场特殊环境作业的影响,不会导致监控设备受损,产生安全隐患。
11、环保、保密要求:
11.1、 设备设计制造必须具备所提供服务或产品满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生产制造、经营、运输等相关资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有关最新规定,危险点必须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醒目标识。
11.2、乙方(投标商)在签约时,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保密的各项法律法规,必须与甲方(需方)签订“安全、环保、保密协议”,协议内容由甲方编制,其宗旨是确保甲方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保密,保护甲、乙双方及相关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相关区域及场所环境质量,防止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失泄密事件。
11.3、乙方必须将“安全、环保、保密协议”内容告知进入甲方现场的任何人员,同时这些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密等规章制度和规定,签署责任书,服从甲方管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设备、设施,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在工作现场内交叉作业,乙方必须通报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并确保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设备的安全,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协调工作;供方在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需方;应根据作业特性制订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物资,避免发生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11.4、对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供方责任,并按甲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将其劝离;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环保、保密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对乙方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供方的法律责任。
12、违约责任(包含且不限以下内容):
12.1、乙方设备设施逾期到厂的(按设备设施到厂期限),应按该设备设施总价为依据计算,向甲方偿付每7天1%的逾期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算,直至设备设施到厂为止;乙方逾期交付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交付期限要求),应按该设备设施总价为依据计算,向甲方偿付每7天1%的逾期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算,直至交付设备设施为止。逾期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12.2、乙方已超过合同规定的到厂时间3个月,仍不能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时,视为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12.3、 乙方逾期交付设备超过6个月的,甲方可以要求退货,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全部货款及利息,并按该成套设备总价款为依据计算,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的20%逾期违约金。
12.4、乙方所交付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甲方不能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因修理、调换或退货而发生的实际费用,同时承担逾期违约金。
12.5、乙方提前到货、超数量到货或所到货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应承担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货物损失。
12.6、乙方提前交付设备甲方同意接收的,甲方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二、付款方式
1.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按照13%税率开具合同总额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移交甲方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
2.质保金为合同总额的 10 %,待设备设施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运行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第四部分 应价文件内容要求
一、需按“第五部分 应价文件相关标准格式”要求提供“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条款响应表”“付款方式响应表”、 “         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        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
二、需提供“第二部分 应价须知 三、资格文件”要求的文件。
三、需提供应价产品描述
1.应价方需对应价产品方案、功能、性能详细描述。
2.应价方需对产品关键部件性能指标予以说明。
3.应价方需对外购件的产地、订货号予以说明。
4.应价方需提供应价产品样本。
第五部分 应价文件相关标准格式
(一)   报价一览表
应价方名称                                       

序号
名称
型号与规格
生产厂家
数量
总价(包含一切税费)
交货期
交货
地点
备注
 
 
 
 
 
 
 
 
 
 
 
 
 
 
 
 
 
 
          合   计:
 
 
 
 
 
 应价方代表签字:                         日期:           
                   (盖章)
(二)分项报价表
应价方名称                                         

设备明细报价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与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原产地
备注
    1 
 
 
 
 
 
 
 
    2 
 
 
 
 
 
 
 
 
 
 
 
 
 
 
小计
 
其他报价
1
专用工具
 
 
 
 
 
 
2
备品备件
 
 
 
 
 
 
3
包装费
 
 
 
 
 
 
4
运输费、保险
 
 
 
 
 
 
5
安装、调试、检验
 
 
 
 
 
 
6
培训费
 
 
 
 
 
 
7
技术服务
 
 
 
 
 
 
8
其他
 
 
 
 
 
 
小计
 
总价
 
 
注:
    1、分项报价不局限于以上内容,表中未列出内容请应价方一并表明列出。
2、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相应比价文件。
    4、总计价应等于“价格一览表”中的总价。
 应价方代表签字:                         日期:           
                   (盖章)
(三)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比价文件条目号
比价文件要求
应价方响应情况
应价响应
有/无
偏离
说明
 
 
 
 
 
 
 
 
 
 
 
 
 
 
 
 
 
 
 
注:标“*”的有1项不符合即为否决项。
填报说明:
1.本表中的“比价文件要求”来自于比价文件第三部分,应价方须逐条对照填写。
2.“应价响应”栏中须逐条填报应价方对每项要求的具体响应情况,对于需要提供相关证书的填报项,应在该栏中填写相关证书名目,并在本表后附加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凡在本栏出现遗漏、不填或完全复制需求说明,将会导致该应价不能通过评议。
3.“有/无偏离”栏只需填有或无,填有的可以在其后“偏离说明”栏中说明理由。
 应价方代表签字:                         日期:         
(四)付款方式响应表

序号
比价文件条目号
比价文件要求
应价方响应情况
应价响应
有/无
偏离
说明
 
 
 
 
 
 
填报说明:
1.本表中的“比价文件要求”来自于比价文件第三部分,应价方须逐条对照填写。
2.“应价响应”栏中须填报应价方的响应响应情况。凡在本栏出现遗漏、不填或完全复制需求说明,将会导致该应价不能通过评议。
3.“有/无偏离”栏只需填有或无,填有的可以在其后“偏离说明”栏中说明理由。
 应价方代表签字:                         日期:         
(五)         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
 
         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
 
针对西安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特委派 (姓名)为该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
 
单位: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号)                       
                     
 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盖章)
 法人               (签字)
            日期:
 
 
注:负责人***
 
(六)         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
 
         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
 
 
针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特委派 (姓名)为该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
单位: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号)                       
                     
 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盖章)
    法人               (签字)
            日期:
注:负责人***
若更换人员需书面提出申请经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
 
 
 
 
 
 
 
 
 
 
 
(七)应价方廉洁自律承诺书
应价方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比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向比价人郑重承诺,在参与               项目比价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2.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提供宴请或馈赠礼金、购物卡、会员卡、电子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好处费、感谢费等。
3.不以任何名义为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支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参加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5.不为比价人的业务部门、关联企业或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或为装修住房、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6.不以贿赂之外的其他方式拉拢比价方相关工作人员,使其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原则,帮助实现中标目的。
7.不在非公务场合洽谈业务,不一对一洽谈业务,不许诺事后给予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利益。
8.如果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以帮助实现中标目的为对价向应价方索取贿赂或谋求其他个人利益,应价方应拒绝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或发现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向应价方透露商业秘密,一并向比价人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如果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并中标,承诺人自愿承担宣告中标无效、与比价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比价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承诺人自身损失自己承担并赔偿比价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及因此产生的刑事责任。
 
承 诺 人:              (签字)
承诺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由应价方签字盖章后随比价文件一并提交。
 
 
 
 
 
 
 
 
 
(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九)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技术协议及办理该项目相关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 1. 委托书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2. 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3. 将此委托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十)标准合同
设备设施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设备设施采购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第二条 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家
2.1 数量:        项;
2.2 规格型号:            ;
2.3 制造厂家:            ;
2.4 随机附件、配套产品说明等见技术协议。
第三条 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3.1 主机、随机附件、配套产品及配件适用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协议。
3.2 乙方对设备设施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3.2.1除非甲方违反设备设施正常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设施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该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必须在质保期(国家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内对该套设备设施及其配套产品、附件等的质量全面负责;
3.2.2甲方对设备设施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期限:只要发生乙方应对设备设施及配套产品质量负责的事由,甲方在质保期内均可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必须负责无偿修理或赔偿,无论双方之间是否办理设备设施移交验收手续。
3.2.3质保期:质保期    年。质保期是指乙方保证该设备设施不会出现质量缺陷或瑕疵并对已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的期间,从双方终验收合格办理完验收手续后计算。
3.3 乙方设备设施及附件、配套产品、配件等必须具有生产检验合格证,满足甲方使用要求或目的。
3.4 设备设施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具体见技术协议。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4.1设备设施总价: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金额(元)
税率
 税额(元)
(含税)
(含税)
(不含税)
 
 
 
 
 
 
 
 
价税合计(小写)
 
价税合计(大写)
 
备注:1. 合同履约期间若遇国家税率调整时必须执行国家税率调整政策的要求,以金额(不含税)的价格按新税率重新计算合同总价。
      2. 金额及税额以实际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准。
4.2 价款支付:
4.2.1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甲方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      万元;
4.2.4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即      万元,待设备设施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内运行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4.3.付款期限: 
4.3.1进度款、验收款支付时间约定:当月日历20号前完成节点要求的次月支付,当月日历20号(含20号)后完成节点要求的第三个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月底。
4.3.2质保金支付时间约定:质保到期后次月月底支付。
第五条 设备设施制造、预验收、送达                                             
5.1. 设备设施制造过程要求:
5.1.1制造过程要求:乙方按月提供设备设施制造过程情况(包含文字说明、图片等),乙方联系人***
5.2设备设施送达期限、地点、方式、包装:
5.2.1送达期限:
5.2.2送达地点:甲方现场。
5.2.3送达方式:乙方免费运输并交付给甲方,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运输过程中的运费、财产保险费、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设备设施到达甲方现场的卸车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2.4包装:乙方应免费提供设备设施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设备设施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费由乙方承担。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保证设备设施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设备设施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5设备设施到达指定地点进厂联系人:              电话:***
第六条 设备设施安装、调试、终验收
6.1 安装调试要求:
6.1.1 安装调试期限:设备设施到厂后    个日历天以内。
6.1.2乙方安调人员进厂:自设备设施到厂之日起   个日历天以内。
6.1.3安装与调试:乙方负责设备设施的安装,并负责调试及对甲方进行培训,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2终验收:按照技术协议执行
第七条 所有权转移
乙方交付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本合同及技术协议所有约定要求。设备设施的所有权自双方办理终验收手续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乙方应保证,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知识产权,甲方不会因使用而遭受任何受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8.2 因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与第三方沟通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设备设施更换。
第九条 保证及服务
9.1 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设备设施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设施经正确安装、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正常寿命周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9.2在质保期内乙方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维修请求后应能在   小时内给予快速响应,    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
9.3 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没有在9.2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维修、更换以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在质保期内,关键部件损坏,经维修更换后,该部件重新计算质保期。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停机超过7天,质保期应相应顺延,累计停机超50天质保期按停机时间2倍顺延。。
9.4乙方对所供应设备设施的设计、工艺、制造、装配的质量负责,严控材料、成品等质量,并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责任。
第十条 提出异议的期间和处理异议的办法
10.1 甲方在预验收中,如发现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外观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处理期间,甲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10.2 甲方在终验收中如发现设备设施的产品品种、型号、使用性能等不符合合同要求,应在2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处理期间,甲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10.3 乙方均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并组织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违约责任
11.1.1乙方设备设施逾期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按5.2.1条设备设施交付期限),应按该设备设施总价为依据计算,向甲方偿付每7天1%的逾期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算,直至设备设施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为止;乙方逾期交付设备设施的(6.1.1条安装调试交付期限要求),应按该设备设施总价为依据计算,向甲方偿付每7天1%的逾期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算,直至交付设备设施为止。逾期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11.1.2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设备设施交付时间3个月,(按5.2.1条设备设施交付期限)仍不能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时,视为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年贷款利率计算应支付的利息,同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15%的逾期违约金。
11.1.3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设备设施交付时间6个月,(按5.2.1条设备设施交付期限)甲方可以要求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年贷款利率计算应支付的利息,以及承担甲方为此设备设施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基础、动力配套、装卸、搬运及配合安装等全部费用,另外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的20%逾期违约金。
11.1.4 乙方所交付设备设施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因修理、调换或退货而发生的实际费用,同时承担相应逾期违约金。
11.1.5 乙方超数量到货或所到货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
11.1.6 乙方提前交付设备设施甲方同意接收的,甲方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11.2 甲方违约责任
1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擅自退货,应向乙方赔偿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1.2.2 无乙方责任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计算,每7天支付1%的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算,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5%。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事由,并应在 30天内提供书面证明,请求对方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生效方式及其他
14.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附件、通知、技术协议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合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4.3保密:双方对在合同履行中所知晓的技术参数、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对外泄露。乙方在甲方厂区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保密管理规定。
14.4 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14.5安全、环保、保密要求
14.5.1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保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保密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环保、保密责任。
14.5.2乙方必须具备所提供服务或产品满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生产制造、经营、运输等相关资质,乙方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进入项目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保密教育和培训,正确穿戴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经甲方审核备案;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必须按相应国家要求进行职业病体检。
14.5.3乙方必须确保本单位进入现场的车辆、工装、设备、工具等是符合相应安全、环保要求的;进厂车辆、人员按甲方指定路线、区域行驶、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路线、随意停车,不得在工作区域闲逛。
14.5.4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设备、设施,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14.5.5乙方与甲方或第三方如在工作现场内交叉作业,乙方必须通报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并确保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设备的安全,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协调工作。
14.5.6乙方必须对相关主管部门或甲方通报的存在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和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通报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
14.5.7乙方在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甲方。
14.5.8乙方发现非本单位原因导致的且可能对本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违章行为和危险隐患,应立即通报甲方进行协调处理。
14.5.9合同履行过程必须的临时用电、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提前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和现场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备案后,方可进行。
 14.5.10乙方应根据作业特性制订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物资,避免发生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14.5.11遵守甲方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在厂区内拍照、摄像,不询问、打听甲方有关涉密信息,不得随意传播、散布在厂区内的所闻所见,不得擅自进入涉密区域,不允许在公共区域逗留。
14.5.12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专人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泄露或复制。
14.5.13对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按甲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4.5.14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环保、保密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4.6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1号       公司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编:710089                             邮编:
电话:029-86845553                       电话:***
传真:029-86846031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税号:                                    税号 :
需由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五章供货要求未写明的,由招标人(买方)和中标人(卖方)最终签订的合同规定。
(十一)合同条款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悉采购方的标准合同,特别是违约责任。
我单位承诺,可按此合同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接受采购方对此标准合同的修订。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十二)项目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相关方承诺
        项目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相关方承诺
针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在产品设计、采购、制造、装配、安装调试环节严格按照国家质量、安全及环境/职业健康等相关标准及需方要求实施,在需方现场实施过程中,遵守需方安全、环保、保密有关制度和要求并接受监督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失泄密事故。针对该项目从合同签约开始全寿命周期,特承诺如下:
1. 对于本次招标所做出的实质响应均真实可靠,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标准及规定,符合需方所提的具体要求,满足需方连续稳定科研生产需求。一旦签约在设计、采购、制造、装配及检验等各个环节,均严把质量、安全关,全过程把控,交付用户满意产品。
2. 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安全保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服从需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安全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进入需方科研生产区内禁止擅自拍照,加强自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及安全保密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环保、保密责任。
3.对本公司所有进入项目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保密教育和培训,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接受需方审核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必须按相应国家要求进行职业病体检。
4.本公司进入项目现场的车辆、工装、设备、工具等符合相应安全、环保要求。
5.在现场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可靠的临时储存场所或箱、柜。作业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存放在需方指定或认可的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或容器内,不随意堆放、丢弃,且不将非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混放。实施过程产生的废水进行妥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道。
6.若与需方或第三方在项目现场内交叉作业,我公司会立即通报需方,并确保需方或第三方人员、设备的安全,我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协调工作。
7.对该项目主管部门或需方通报的存在问题,我公司立即进行纠正和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8.在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我公司会立即组织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需方项目主管部门。
9. 若发现非本公司原因导致的且可能对本公司人员造成伤害的违章行为和危险隐患,会立即通报需方进行协调处理。
10.现场实施过程必须的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会提前向需方和现场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11.根据作业特性制订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物资,避免发生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12.对我公司所供应设备设施的设计、工艺、制造、装配的质量终身负责,严控材料、成品等质量,并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
13. 因我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环境事故或事件、失泄密事件,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需方损失。
14.违反需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按需方相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代理商):
              公司(盖章)
法人               (签字)
            日期:
 
承诺人(制造商):
              公司(盖章)
法人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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