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HZD-(2019)ZA-7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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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9.08.12 |
截止日期: | 2019.08.23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中和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对***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组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中和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对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HZD-(2019)ZA-70-C
3.采购预算:¥222,600元
4.采购内容:视频监控设备。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供应商需按时提供中标产品并负责产品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7.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8.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并进行供应商登记备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则不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则不提供);
(5)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7)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9.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南中环长治路口东南角火炬创业大厦B座11层1107室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1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南中环长治路口东南角火炬创业大厦B座11层山西中和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和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030006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2.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