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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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新区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新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就*****新区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区网格化社会治理 |
海门市临江新区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海门市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就海门市临江新区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临江新区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4.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88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其它方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汇票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账户名:海门市临江新区财政局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专户,账号:3206251401201000008795,开户行:临江农商行)。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如未携带(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交易中心不接受转帐、电汇、现金、转帐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 09 月 02 日下午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4号楼2楼开标室一(临江镇人民西路666号)
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本标段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50%计算,计算基数为招标控制价,不满2000的按2000元收取】。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门市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九、其他事项: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1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