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2 |
---|---|
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小型工程】孙园镇中洼居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 ***孙园镇中洼居民委员会招标的孙园镇中洼居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 |
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908085
泗洪县孙园镇中洼居民委员会招标的孙园镇中洼居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孙园镇中洼居
1.2项目规模:建设面积约354平方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发包价为636574.03元 (控制价为707304.48,下浮10%)。
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实行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完成工程量的 50% 时付合同价的 1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 第二年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的80%, 第三年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项目负责人***
5.7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需提供网上打印的“企业资质情况查询”并盖单位公章,如江苏省可查询网址: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复查结论为“合格”的,即为核查合格;未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5.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9项目负责人***
5.10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拖欠的);
5.11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5.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 2019年8月13日至 2019年8月19日,每天9:00- 18:00。
6.2申请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6.3申请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申请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4开标时间:2019年8月20日 15:00
6.5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于开标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注意事项
项目招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信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应,否则后果自负。政府采购科:0527-89889055;新点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泗洪县孙园镇中洼居民委员会
地 址:泗洪县孙园镇
联系人***
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