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景观宣传营造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技术服务团队;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景观宣传营造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08-076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9-3030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景观宣传营造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元(国库资金:9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1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1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原件扫描);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的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资料(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各一份(原件扫描);5)投标人2018年度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的(原件扫描);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12 至2019-08-1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19年08月12日至2019年08月19日上午0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3室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工本费500元/本。★ 供应商网上上传资料后且进行现场验证,经效验通过后方能浏览竞争性磋商文件,完成报名手续,逾期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最终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认。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28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08月28日09:30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http://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4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要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组织。2.磋商答疑: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9年08月20日10:00时前通过传真形式021-52752763向招标代理提出,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统一解答。如有需要,将安排召开答疑会,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磋商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333 |
邮编: |
200333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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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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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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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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