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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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30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JLZY-ZC-*****/*-*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号 ***********受**省**厅交通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要求为**省**厅高速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锅炉 路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JLZY-ZC-19049/1-2 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90621]-1582号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要求为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所属分局锅炉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并通过媒体发出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响应并就上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所属分局锅炉改造项目
采购人: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及数量:
一标段:锅炉改造一批;
二标段:生产质燃料一批。(详见技术要求)
服务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用途: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所属分局锅炉改造;
技术服务:详见谈判文件。
2、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2级及以上)的制造商;二标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标段采购内容及具备省级以上检测机关出具的检测报告;
3、采购文件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5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包每份售价500元/套;按下述地址洽购(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窗口)。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5日,三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新版本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近三年 (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报告单;
4)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缴纳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
5)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近三年内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后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财库[2015]150号)(财库〔2016〕125号);
7)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
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若邮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响应文件定于2019年8月30日13时(北京时间)前在谈判地点递交。采购代理只接受在截标时间前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响应文件。电报、电传、传真响应概不接受。
4、所有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二套副本。
5、响应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13时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1.5万元人民币;二标段:0.19万元人民币。
6、谈判时间与地点:2019年8月30日13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评标室(长春市蔚山路9999号)。
7、采购项目预算:一标段:79.1761万元人民币;二标段:9.5万元人民币。
采购最高限价:一标段:79.1761万元人民币;二标段:9.5万元人民币。(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8、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谈判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分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088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1100225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