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修缮工程(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修缮工程(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 内财购备字[2019]09204号 采购文件编号: NMGMA-2019-01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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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附件材料 |
1 |
修缮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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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9年08月13日 至 2019年08月19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1:30 时,下午 2:30— 5:00时到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由本人到场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4近六个月的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4.5近六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材料; 4.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胶装成册。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02日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利佰佳国际B座1316室 开标时间: 2019年09月02日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利佰佳国际B座1316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利佰佳国际B座1316室 |
邮政编码: |
010010 |
联 系 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
账 号: |
861510101421000309 |
2、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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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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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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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邮政编码: |
010010 |
联 系 人: |
朝老师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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