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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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7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块旧改项目一组(园中村)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已由******鼓山镇人民政府以******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鼓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鼓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新城地块旧改项目一组(园中村)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已由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0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拆除面积约5.3万平方米,建筑垃圾约2.3万立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新城地块旧改项目一组(园中村)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含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拆除砖混结构面积32859m2,拆除砖木结构面积17407m2,拆铁皮厂房结构面积2412m2。(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1718893元,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1718893元,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1889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13 日至2019年 8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六层)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 8 月 27 日 10 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六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1-83665103,传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