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1104120180229
招标备案号:12122019083004
监理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西青监理[2019]0801(延1)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西青开发区二期雨水泵站工程出水管道工程 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投备案[2018]757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为 6003.0000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0.1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西青开发区二期雨水泵站工程出水管道工程,总投资6003万,实施开发区二期雨水泵站工程出水管道工程。泵站出水管为三排d2800毫米出水道(内套d2200)出水管起点为西青区开发区二期雨水泵站内,终点至津港运河,全长0.1公里。 |
2.2 |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开发区兴华十一支路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西青开发区二期雨水泵站工程出水管道工程,总投资6003万,实施开发区二期雨水泵工程出水管道工程。泵站出水管为三排d2800毫米出水道(内套d2200)出水管起点为西青开发区二期雨水泵站内,终点至津港运河,全长0.1公里。项目穿越李港铁路、山深线、津港运河,铁路为单线铁路,国铁二级,非电气化,长度71.359公里,最大速度120公里每小时,最大地下深度5.4米,防护套管采用铁路专用2800mm顶进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勘察、保修阶段的监理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9年09月16日 至 2022年05月16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0年03月15日 至 2020年05月15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9年09月16日 至 2019年09月20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0年05月16日 至 2022年05月16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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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铁路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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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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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8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6日0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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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8月19日至2019年08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西青区华鼎新区1号21-2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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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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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东维(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于泓泽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培勋(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192 联系人:高学磊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9 年 8 月 12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83963332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唐津高速与津淄公路交口西北角
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电话:27941227传真:27933089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