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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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6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十三中锁金分校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配合考古地面清表及土方外运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政府(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项 |
关键词: | 人防工程 停车场 |
十三中锁金分校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配合考古地面清表及土方外运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工作内容:(含硬质地面破碎、挖掘、地面表层清理工作,土方工程量暂定1万立方),配合考古地面清表处置及土方外运,搭建围挡(暂定400米),排水沟(暂定400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技术要求)
2、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62万元。
3、核准的建筑垃圾弃置场:主选 下蜀癞山 、备选 丹徒陈丰采石场(共二个)。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 工期:10日历天;( 本项目工期为实际的地面清表及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所需要的时间,不包含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可抗力、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停工。)
6、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6.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6.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具有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
(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为了保证运力,投标人在发布公告时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运输密闭要求相应数量的新型渣土车或新能源渣土车40辆(含 40 辆)以上(核准运输车辆数以主管部门备案数据为准),并保证项目周期内具有的运输车辆数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且有符合与车辆数相对应要求的驾驶人员(提供具有南京市渣土处置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南京市渣土运输驾驶人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原件核查)),须列出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姓名、南京市渣土运输驾驶人培训合格证编号明细清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诚信指数在30分以下的单位投标;
6.4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网站客服联系电话***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
8、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8.1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金额为16000元的磋商保证金;
8.2交纳办法: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
8.3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市奥体支行
账 号:320006686018010199980
8.4交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各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磋商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磋商保证金,如因磋商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8.5磋商保证金如是以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的,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采购编号”或“磋商保证金”字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磋商保证金”字样;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60天
10、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1、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层);
12、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8月26日14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26
日14时30分。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采购人联系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季小赟 联系电话***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层
14、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四新 ,联系电话***
15、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采购文件出售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层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报名费需现场现金支付
采购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收取标书工本费500元/份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需提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