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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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1 |
地 区: | 仙游县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镇爱和村村道路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镇爱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镇爱和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从建设单位邀请*家投标单位*、中建 |
关键词: | 道路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路灯 路 |
一、招标条件
仙游县龙华镇爱和村村道路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仙游县龙华镇爱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仙游县龙华镇爱和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从建设单位邀请3家投标单位1、中建政华(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省十七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中矶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中选定承包人。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核后工程量清单说明。(详见工程预算审核书);
工程建设规模:350990元×(1-18%)=287811元
注:本工程下浮率为18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建设地点:仙游县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莆田市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 、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且投标人必须是在莆田市市内注册登记,资质属地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投标人须是招标人邀请的企业。
8、投标人须在投标当日提交投标保证金:按预算审核价下浮18%后金额的2%:计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按现金的方式提交。
五、本邀请书未见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 2019年8月21日10点00分
七、招标联系方式***
开标地点: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招 标 人:仙游县龙华镇爱和村民委员会(盖章)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人: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日期: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