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P190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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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9.08.11 |
截止日期: | 2019.09.02 |
招标代理: |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受*****局的委托,对*****局执法规范全流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局执法规范全流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元 四、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共一包:报价人可以 |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泽州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泽州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全流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泽州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全流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HP1907-50
三、项目预算:7401102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 |
泽州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全流程项目 |
项 |
1 |
2、范围包括:所采购货物由供货商从测量、制作、送货、安装、调试、使用指导及培训等方面全部负责。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
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5、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
6、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7、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投标单位信用结果(需加盖公章),本公告资格审查条件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装订成册)。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城区新市东街颐翠商务1618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9月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地点:晋城市城区万通商业广场二楼会议室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州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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