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 连山区交通局 委托,对 葫芦岛市连山区交通局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LDLZCJ20190702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于2019年7月11日首次发布公告,因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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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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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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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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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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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交通局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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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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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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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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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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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基坑土方坑深≤2m 三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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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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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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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装车 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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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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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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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1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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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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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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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回填土 人工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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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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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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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浇混凝土基础 独立基础 毛石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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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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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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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浇混凝土模板 独立基础 毛石混凝土 复合模板 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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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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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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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埋螺栓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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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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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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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金属杆安装 单杆 杆长≤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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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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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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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米高金属路灯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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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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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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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池板安装 路灯柱上安装 柱高≤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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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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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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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控制器安装 电压等级≤11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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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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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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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路灯 直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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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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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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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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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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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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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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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01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47867.00元。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47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参与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具有照明灯具支架制作安装、五金交电、灯具销售;
(2)、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12日8:30时起至2019年8月16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葫芦岛市连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 谈判会议 时间: 2019 年 8 月 21 日北京时间 09:3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 地 点: 连山区财政局五楼招标室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 8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连山区交通局
地 址:连山区
项目联系人:赫云鹏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连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山区新大陆
项目联系人:董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