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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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6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 **车辆段项目建设(采购)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招标单位就微机试风设备维保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项目名称:**车辆段微机试风设备维保项目 *.项目内容: 标段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 微机试风设备维保 |
关键词: | 微机 |
上海车辆段项目建设(采购)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招标单位就微机试风设备维保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上海车辆段微机试风设备维保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微机试风设备维保 |
WLS-1 |
套 |
4 |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招标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招标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招标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联系人:陈敏,电话:13962666309,传真:***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时间:上海车辆段技术科、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4.获取招标文件及技术咨询联系人***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四、本次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截止时间、招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招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招标文件及评审地点:上海车辆段。
七、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单位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编制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投标文件,将取消投标资格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文件;
3、每页内容未盖公司章的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5、参加投标的不同承揽商的法人或被委托人有相互关联的文件;
6、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
7、投标承揽商注册超过一年而无财务报表的文件;
8、未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的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 报名参加而到期未参加投标的将禁止一年参加我段的招标采购市场;
2、 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二年参加我段招标采购市场;
3、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二年参加我段的招标采购市场;
4、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段的招标采购市场。
十、本次招标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十一、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车辆段项目建设(采购)评审领导小组
招标联系人***
手机:13962666309
办公室(传真):021-51226820
附件1:
项目名称:微机试风设备维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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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要求 |
1、投标方必须提供局级以上技术评审资料; 2、小修、临修等工作内容参照铁总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3、每季度对设备进行一次小修,内容包括:电源、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无线风压监测仪、无线传输接发仪、充电器、天线、现场执行器、室外连接线缆、软件等,并对各执行器进行季度标定工作; 4、突发性故障维修:设备发生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的4小时内,上海以外地区6小时内(夜晚除外)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特殊情况3小时内到达; 5、每季度对各车间使用的列尾电子风表进行检定; 6、对测试软件系统进行维护; 7、按甲方要求对新进人员进行免费培训;设备结构、软件发生变化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8、小修后提供《设备检修单》; 9、免费提供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维修配件。 |
质量保证条款 |
1、更换的配件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设备的任何缺陷负责; 2、在接到故障报修后,因中标方未及时处理,导致招标方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
付款方式及其他 |
1、每季度结算,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